一、起草背景
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交通运输部《关于进一步完善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政策的指导意见》(发改价格〔2015〕2975号)精神及市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中心城区停车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渝府办〔2021〕10号)等文件要求,各区县(自治县)发展改革部门配合当地城市管理、公安部门根据土地开发强度、区域功能定位、公交发展水平、路网容量、道路交通拥堵情况以及区域内机动车停放泊位数量等因素,划分重点管理区域和一般管理区域范围,由当地人民政府(管委会)公布实施。
为促进机动车停放设施合理有效利用,缓解道路交通拥堵状况,利用价格杠杆引导更多机动车使用路外停车设施,结合重庆高新区实际,特起草了《重庆高新区路内停车管理区域划分方案(试行)》(以下简称《方案》)。
二、编制思路
一是明确调控思路,指明划分方向及目标。利用价格杠杆调控路内停车服务,推动广大消费者自觉使用路外停车设施,提高路内停车场周转率,提高路外停车设施的使用率,减缓因路内停车造成交通拥堵状况。
二是明确管理区域划分原则,指明区域划分思路。根据国家及市委相关文件要求,结合现有机动车保有量及人流量,适当考虑后续城市建设发展方向,参考前期城市建设事务中心已开展的停车设施基础信息普查成果,明确一般管理区域和重点管理区域划分原则。
三是明确重点管理区域,指出重点“管什么”。聚焦城市核心区、重要商圈等,将人流量聚集区划为重点管理区域;此外,针对车流量大、中小学及行政机关区域容易造成潮汐停车难、停车乱现象的区域划分为重点区域;最后,为提高路外公共停车设施利用率,针对有公共停车场的区域,如有路内停车设施也划定为重点管理区域。
四是落实任务分解,明确“怎么管”。为确保路内停车差异化管理政策落地,规范停车难、停车乱状况,明确改革发展局、公安分局交巡警支队及城市建设事务中心任务分工,细化工作措施,强化分类指导及宣传教育,推动政策落地。
三、主要内容
本《规划》共分为四个部分。
第一部分 “适用对象”。根据重庆高新区城市建设事务中心城市管理管辖区域,梳理了本方案适用重庆高新区直管园(不含L分区)范围内路内停车设施。
第二部分 “分类原则”。根据国家及市委文件要求,结合编制思路,并参考前期调查成果,明确了划分原则,考虑区域土地开发强度、区域功能定位、公交发展水平、路网容量、道路交通拥堵情况及区域内机动车停放泊位数量、停车位使用率等因素,划分了一般管理区域和重点管理区域。
第三部分 “分类标准及重点管理区域”。根据分类原则,制定了重点管理区域、一般管理区域划分标准。针对政策发布后有设置路内停车设施需求及新建成道路需要设置路内停车设施时,可参考该划分标准进行明确。
第四部分 “组织保障”。为确保方案政策可落地实施,明确了路内停车收费服务相关监督部门职能职责,城市建设事务中心负责组织协调路内停车运营企业具体政策的执行落实及收费人员指导培训、管理经验总结等;改革发展局负责根据市发改委正式下发的相关收费文件完善落实管理区域收费政策及价格备案审核等;公安分局交巡警支队负责加强路内违停执法,确保道路交通流畅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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