埃夫特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被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2年2月9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芜湖市鸠江区万春东路96号埃夫特会议室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特别表决权股东、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表决权数量的情况:

(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长许礼进先生主持,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方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五)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 公司在任董事10人,出席10人;

2、 公司在任监事5人,出席4人,监事姚成翔因工作原因请假未出席本次会议;

3、 董事会秘书康斌先生出席了本次会议;部分高管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1、议案名称:关于补选公司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二)涉及重大事项,应说明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三)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1、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均获审议通过;

2、本次股东大会议案1对中小投资者进行了单独计票。

三、 律师见证情况

1、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北京市竞天公诚律师事务所

律师:王文豪、顾侃

2、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综上所述,本所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中国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人员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召集人资格符合中国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埃夫特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2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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