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县(功能区)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各相关企业:
为深入贯彻工业强市、质量强市战略,加快提升我市优势工业产品在国内外市场的知名度、美誉度和市场竞争力,激发市场潜力,促进产品消费,根据《济南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激发消费潜力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和《济南市人民政府办公厅修订印发关于促进工业产品消费的实施意见的通知》要求,按照政府引导、市场主导、企业主体的原则,现就推进遴选发布《济南优势工业产品目录》工作通知如下:
一、遴选范围
在济南市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依法经营的制造业企业和数字经济企业产品。
二、遴选条件
济南优势工业产品须至少满足以下条件中的一项:
(一)已获得中国驰名商标、国家地理标志、中华老字号、山东知名品牌、山东老字号、济南老字号等荣誉称号企业的工业产品。
(二)已获得“中国质量奖”、“省长质量奖”(组织奖和个人奖)、市长质量奖(组织奖和个人奖)企业的工业产品。
(三)已入选“首台(套)技术装备及关键核心零部件项目”、“新材料首批次应用”、“首版次高端软件”、“节能环保产业新技术、装备(产品)推广目录”、“山东创新工业产品目录”、“山东省人工智能行业优秀企业、优秀创新产品”企业的工业产品,最终入选部省市智慧城市、工业和信息化融合、大数据产业发展、工业互联网APP、产业链协同创新、软件产业高质量发展、工业互联网、5G等领域试点示范项目、重点项目或典型案例的信息系统、平台软件。
(四)已取得各级政府部门认定(发布)的“独角兽”、“瞪羚”、“单项冠军”、“企业技术中心”、“专精特新”、“一企一技术”企业的主导工业产品。
(五)已取得市及以上工业和信息化部门认定的“绿色(生态)设计产品”的工业产品。
(六)已获得市级以上政府或部门科学技术奖的工业产品。
三、相关要求
(一)申报企业须全面落实安全生产属地责任和企业主体责任,认真履行安全生产、环保安全责任,当年未发生重大安全生产事故、未出现质量问题、未发生失信行为,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绿色、低碳、节能、环保的要求。
(二)对列入《济南优势工业产品目录》但出现质量问题、发生失信行为的企业的产品,予以强制退出。
(三)工业企业对满足遴选条件1-6项中至少一项的,均可通过线上(济企通-申报优势工业产品专栏)随时提报资料的方式进行申报,申报操作流程见附件1。
四、工作安排
(一)各区县(功能区)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要积极发动符合条件的企业线上申报优势工业产品,通知企业按照附件2的格式报送至各区县(功能区)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
(二)各区县(功能区)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通知附件3中的企业确认产品情况,如有产品下架或升级等变更,请企业及时在线上更新相关信息,同时按照附件2的格式报送至各区县(功能区)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
(三)各区县(功能区)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于2月18日前将整合好的附件2盖章扫描件和excel版报送市工业和信息化局消费品产业处。
联系人:魏新 66605769 18615318130
济南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2年2月9日
文章内容来自网络,如有侵权,联系删除、联系电话:023-8523888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