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深圳市发改委发布了《关于新能源汽车停车收费减免优惠有关事项的通知》,通知指出1月20日起,新能源汽车在城市道路停车位停放,在规定的收费时段内,享有每日免首2小时路边临时停车位使用费,或者每日首次停车时间1小时以内(含1小时)的,第二次停车免1小时路边临时停车位使用费。
机场、码头、车站、口岸、旅游景点配套停车设施和政府全额或参与投资建设的机械式立体停车设施,对新能源汽车停车收费优惠仍执行现行规定,即在上述停车设施内充电,每日免收与充电时间对应2小时内(含2小时)的停车费。
值得一提的是,目前我国许多城市为了鼓励消费者购买新能源汽车,对于新能源的补贴力度确实很大,包括但不限于停车费优惠、购车价格补贴、不限牌、不限号、可占用公交专用车道等,不过这些鼓励措施是否会随着新能源汽车的发展而逐渐取消,目前还不得而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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