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中共成都高新区工委办公室 成都高新区管委会办公室印发<关于进一步减轻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作业负担和校外培训负担的实施方案>的通知》(成高委办发〔2021〕44号)精神,根据《成都市教育局等四部门关于深化中小学课后服务提高课后服务水平的通知》(成教办〔2021〕9号)、《成都高新区基层治理和社会事业局等四部门关于印发<成都高新区中小学生课后服务工作的实施细则>的通知》(成高基社发〔2019〕78号)要求,制定《成都高新区教育文化和卫生健康局等四部门关于印发〈成都高新区深化中小学课后服务提高课后服务水平的实施方案〉的通知》(成高教文卫发〔2022〕1号)(以下简称《实施方案》)。
《实施方案》分为三个部分。
第一部分为总体要求。主要包括指导思想、工作原则和工作目标。第二部分为主要任务。主要包括七大任务:制定课后服务方案,保证课后服务时间,丰富课后服务内容,拓展课后服务范围,拓宽课后服务渠道,搭建线上服务平台,建立教师激励机制。第三部分为工作保障。包括加强部门协同与联动,落实经费保障与监管,加强质量监测与宣传。
解读机构:教育文化和卫生健康局
解读人:叶春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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