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照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日照市“十四五”水利发展规划》的通知

日照市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日照市“十四五”水利发展规划》的通知

日政字〔2021〕99号


各区县政府,各功能区管委,市政府各部门,中央、省属驻日照各单位:

现将《日照市“十四五”水利发展规划》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日照市人民政府

2021年12月31日

(此件公开发布)



日照市“十四五”水利发展规划



为深入实施生态立市战略,聚力推动水利高质量发展,根据《山东省“十四五”水利发展规划》《日照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制定本规划。

一、发展基础

“十三五”期间,全市围绕“根治水患,防治干旱”总目标,累计完成水利投资98.36亿元,是“十二五”期间(66.74亿元)的1.47倍,在水资源优化配置、水旱灾害防御能力提升、水生态治理与修复、农村水利保障、水利工程规范化管理取得显著成效。

(一)现代水网布局更加完善

城市日供水保障能力达到80万立方米。全面建成沭水东调工程,总调水量1亿立方米。建成全市首座地下水库——两城河地下水库,完成日照水库增容工程,增加兴利库容2193万立方米。开工建设山东钢铁海水淡化项目,日产淡水2万立方米,全市污水处理厂再生水日供水能力21万立方米。建设沿傅疃河——厦门路工业供水管道工程,设计日供水能力35万立方米。实施城市供水应急备用水源一期工程,实现全市三大水库联调联控。实施“清清河流”行动,累计治理河道800公里,其中列入国家、省规划8条河道治理长度90.77公里。新建石老山等一批小型水库工程,累计恢复、新增各类水库水闸兴利库容1280万立方米。建设拦河坝332处,新增拦蓄水能力2360万立方米。

(二)水利防灾减灾能力大幅提升

未发生水库库区上游受淹、河道塘坝险情、大中型水库泄洪调洪灾害、因防汛直接原因导致人员伤亡等情况。加强防洪薄弱环节建设,完成青峰岭、户部岭2座大中型水库以及张宋、杨店子等6座大中型病险水闸除险加固,完成273座小型病险水库除险加固。实施山洪灾害防治非工程措施提质升级、市级防汛会商应用平台改造提升,水利信息化支撑能力不断增强。

(三)农村水利基础更加稳固

实施约1300个村饮水改造项目,改善90多万农村居民的饮水条件。完成农村供水管理体制改革,各区县成立农村供水公司,全市41处规模化农村集中供水工程,与城市供水管网共覆盖2232个村,农村规模化集中供水覆盖率达到85%。加强节水灌溉工程建设,实施莒县青峰岭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工程,莒县创建为国家级高效节水灌溉示范县,岚山区创建为省级示范县,农田灌溉水有效利用系数达到0.6528。东港区、岚山区、莒县、五莲县成功创建节水型社会建设达标区县。以水利扶贫、移民避险解困、移民美丽家园建设为重点,实施各类水库移民后期扶持项目1221项,惠及600余移民村、受益人口超20万。

(四)水生态文明建设有序推进

全面建立河长制、湖长制,建立市、县、乡、村四级河湖长体系,落实四级河长2585人、湖长1205人。开展清河行动、“深化清违整治、构建无违河湖”等专项行动,累计清理整治河湖违法问题3950余处。强化河湖空间管控,全面完成镇(乡)级以上河湖管理范围划定和县级以上河流岸线和利用规划编制,创建省级美丽示范河湖7条。加强水土保持工程建设,新增水土流失综合治理面积421平方公里,全市水土流失治理率达到88.8%。全市累计争创省级及以上水利风景区8处,莒县沭河水利风景区争创为国家级水利风景区,成为全市首个国家级水利风景区。实施农村“千河清洁”“千塘整治”行动,累计治理汪塘301处、门前河378处。

(五)水利管理体制改革不断深化

全面落实水资源消耗总量和强度双控行动,建成水资源在线监控系统,完善取用水户在线监控体系,4个区县成功创建节水型社会达标区县。全面推进水利工程标准化管理,4个区县创建省级深化小型水库体制改革示范县,莒县被水利部评为全国样板县。加快推行农业综合水价改革和小型农田水利设施产权制度改革,建设长效管护运行机制,创新实施河道管理员、水库管理员、农村水管员“三员合一”改革,全市现有水管员共1118名。东港区创建全国河湖管护体制机制创新试点县。持续推进“放管服”改革,实现政务服务事项清单化和标准化,下放2项行政权力事项,全面加强事中事后监管。水政执法队伍不断健全,在全省率先推行水政监察“四级联动、五位一体”工作机制,初步构建纵向到底、横向到边的水政执法网络体系,实现机构全覆盖。

二、面临形势

“十四五”时期,水利工作进入高质量发展阶段,是完善供给充足、联动安全的水保障网络的关键期。

(一)新时期提出新要求

水资源作为基础性、战略性资源,是经济社会发展的基础支撑和重要保障,全市用水总量将在未来较长时期内保持刚性增长,水资源供给能力亟需提高。同时,治水主要矛盾已经发生深刻变化,从人民群众对除水害兴水利的需求与水利工程能力不足的矛盾,转变为人民群众对水资源水生态水环境的需求与水利行业监管能力不足的矛盾,治水矛盾的转变对治水工作提出了新思路,要求水利工作进一步补短板、强监管,两手抓两手都要硬。

(二)新时期带来新机遇

落实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国家战略,发挥半岛城市群龙头作用,迫切需要水资源支撑和水安全保障。国家推进南水北调后续工程高质量发展,统筹水网建设布局,为日照加入国家、省级骨干水网循环带来转机,对保障全市经济社会长远发展意义重大。深入落实生态立市战略,推进新旧动能转换,需要提升水资源优化配置和水旱灾害防御能力,需要尽快推动一批水资源保护利用、防洪减灾、生态保护重大项目、重大工程,夯全市发展水安全基础。

(三)水资源支撑能力不足

“十四五”期间,随着先进钢铁制造产业基地等临港产业集聚发展,年需水量增加超5000万立方米,供需矛盾亟待缓解。目前全市供水水源均为本地水源,无外调客水补充,尚未融入全省水网大循环。从本地水利用情况看,沭河、绣针河多年平均入境水量为1.34亿立方米,沭河、潍河、绣针河和独流入海区多年平均出境水量为10.12亿立方米,入境水量远远小于出境水量。在平水年、枯水年、特枯水年情况下,全市缺水量分别为0.12亿立方米、1.20亿立方米、1.61亿立方米,缺水率分别为2.1%、19.7%、26.4%,供需矛盾突出,存在工程性缺水现象。预测到2025年,全市平水年基本可实现供需平衡,枯水年、特枯水年缺水量分别为0.77亿立方米、1.30亿立方米,缺水率分别为9.9%、16.5%。

(四)水利基础设施依然存在短板

农村供水保障体系尚不完善,部分农村片区仍是小规模分散供水甚至是单村供水,存在水源易污染、供水保证率不高等问题。两岸保护对象的重要性越来越来越高,现状部分河道防洪标准偏低,严重制约区域社会经济可持续发展。水生态问题依然存在,部分河湖水系萎缩,功能衰减,小流域水生态依然存在薄弱环节。

(五)行业监管能力有待加强

数字水利建设相对滞后,雨情、水情感知网络尚未建立,数字平台应用范围较小,缺少统一的水利数据中心。水资源计量、监控能力不足,移民后扶等不同类型水利项目统筹力不足。水利工程建设融资难问题依然严峻。边治理、边破坏现象依然存在,河湖长制、水土保持等监管压力大、专业能力不足。水行政执法队伍人员少、设备少,未形成规范有力监管环境。

三、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山东工作的重要指示要求,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完整准确全面贯彻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新发展理念,坚持以水定城、以水定地、以水定人、以水定产,积极践行“节水优先、空间均衡、系统治理、两手发力”治水思路,紧紧围绕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协调推进“四个全面”的战略布局,深入落实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国家战略,以推动水利高质量发展为主题,以完善供给充足、联动安全的水保障网络为主线,以改革创新为根本动力,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融入新发展格局,加强水利基础设施建设和涉水事务监管,提升水资源优化配置和水旱灾害防御能力,提高水资源节约集约安全利用水平,推进水利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不断完善适应新发展阶段的日照特色的水安全保障体系,为加快建设现代化海滨城市提供更加可靠的水利支撑和保障。

(二)基本原则

——坚持党的全面领导。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在党的领导下谋划全市水利工作,确保中央、省、市重要决策部署在水利领域落地生效。

——人民至上、造福民生。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把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作为出发点和落脚点,加快解决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饮水、防洪、水生态等问题,提升水安全公共服务均等化水平。

——节水优先、空间均衡。严格落实节水优先,以水定需、量水而行,全面促进水资源节约集约利用,倒逼经济社会转型发展。提高水资源要素与其他经济社会要素适配性,遏制水资源过度开发利用,将水资源作为最大刚性约束,促进经济社会发展布局与水资源条件相匹配。

——生态保护、绿色发展。树立和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调整行为方式,统筹解决河湖水资源、水灾害、水环境、水生态问题,提升水环境质量,使河湖宁静、和谐、美丽,实现水清河畅、岸绿景美、河湖安澜。

——统筹推进、系统治理。用系统思维统筹山水林田湖草统筹治理,完善政府主导、社会协同、公众参与、法治保障的水利治理体制。与国土空间规划、区域发展规划等充分衔接,兼顾上下游、左右岸、干支流,努力实现全市水利工程“一张图”、治水工作“一盘棋”。

——政府主导、两手发力。坚持政府在水利改革发展中的主导地位,发挥公共财政对水利发展的基础保障作用,加强政府监管和引导,构建系统完备的水治理制度体系。发挥市场资源配置作用,提高水资源在社会、经济、环境中的配置效益。

——防控风险、保障安全。把安全发展贯穿水利发展各领域全过程,加强水安全风险研判、防控协同、防范化解机制和能力建设,最大程度预防和减少突发水安全事件造成损害,筑牢水安全屏障。

(三)发展目标

到2025年,全市现代水网进一步完善,水利基础设施空间布局更加合理,水资源刚性约束制度基本建立,水资源节约集约安全利用水平不断提高,水资源优化配置能力明显提升,水旱灾害防御能力显著增强,水利行业管理能力全面加强,体制机制改革深入推进,水利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明显提升,初步建成与全市高质量发展要求相适应的具有日照特色的水安全保障体系。

——城乡供水保障能力大幅提升。水资源刚性约束制度基本建立,全市用水总量控制在7.84亿立方米以内,万元GDP用水量、万元工业增加值用水量较2020年分别下降10%、5%,耕地灌溉面积不低于201万亩,农田灌溉水有效利用系数提高到0.6535;新增水库库容4000万立方米,新增供水能力3500万立方米;农村集中供水率99.2%,自来水普及率98.5%,规模化工程供水人口覆盖比例90%,城乡供水一体化率71%,水资源节约集约安全利用水平明显提高。县域节水型社会建成率达到100%,城市再生水利用率达到42%,非常规水利用量达到1.6亿立方米。

——防洪减灾薄弱环节基本消除。重要河湖防洪减灾工程体系进一步完善,重点防洪保护区、重要河段达到规划确定的防洪标准,重点城市和重点涝区防洪排涝能力明显提升,水旱灾害风险防范化解能力进一步增强。现有病险水库安全隐患全面消除,5级及以上河道堤防达标率达到75%以上。

——河湖生态保护修复进入新阶段。地下水生态环境得到改善;重点区域水土流失得到有效治理,全市水土保持率达到80%以上;重要河湖生态流量(水量)目标基本确定、生态流量(水量)管理措施全面落实,纳入生态流量保障重要名录的河流湖泊(沭河和傅疃河)基本生态流量(水量)达标率达到100%,地表水达到或好于Ⅲ类水体比例完成省分解任务,重点河段水生态环境明显改善。

——水利行业监管水平迈入新台阶。依法治水管水全面提升,基本构建系统完备、科学规范、运行高效的水利治理体制机制。水利重点领域改革全面深化。水安全风险防范化解机制基本建立,水安全屏障更加牢固。

——智慧水利建设取得新进展。水利科技创新能力持续提升,加强资源整合和共享,实现资源集约化,基本建成高效实用、安全可靠的智能感知“一张网”,推动建设系统完备的水利监管“一张图”智慧应用平台,全面提升水利行业管理、服务与科学决策水平。

到2035年,基本实现水资源优化配置和节约集约安全利用、水旱灾害防御体系完善、水生态水环境美丽健康、水利管理智能高效,基本实现水利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基本建成日照现代水网,基本实现人口规模、经济结构、产业布局与水资源水生态水环境承载能力相协调,基本建成与新时代现代化相适应的具有日照特色的水安全保障体系。

(四)战略导向

着力解决好水利发展不平衡不充分的问题,更好地满足人民群众对持续水安澜、优质水资源、健康水生态、宜居水环境、先进水文化等方面的美好需求。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进一步提升水资源供给的保障标准、保障能力、保障质量;坚持问题导向,统筹解决水资源供需矛盾突出、水生态环境恶化等突出问题;统筹发展与安全,树牢底线思维,增强风险意识,聚焦保障防洪安全、供水安全、生态安全,增加水利有效供给,下好风险防控先手棋,谋划一批基础性、战略性重大水利项目。

四、主要任务

(一)强化水资源刚性约束,提高水资源节约集约利用水平。坚持量水而行、节水为重,从观念、意识、措施等各方面把节水摆在优先位置,深入落实国家节水行动,强化水资源刚性约束,聚焦重点领域重点地区深度节水控水,健全节水机制,推进用水方式由粗放向节约集约转变,加快形成节水型生产生活方式和消费模式。

1.强化水资源刚性约束。建立水资源刚性约束制度,扭转水资源不合理开发利用方式,提高水资源利用效率,促进水资源可持续安全利用。

(1)健全水资源刚性约束指标体系。以维系河流湖泊等水生态系统结构和功能所需基本生态用水为前提,明确重要河流主要控制断面基本生态流量(水量)。加快推进河湖水量分配、地下水管控指标确定等工作,确定区域地表水分水指标、地下水可开采量和水位控制指标、非常规水源利用最小控制量,严控水资源开发利用强度,明确区域用水权益,保护水生态环境。以管控指标为约束,以水资源承载能力为依据,合理规划产业结构布局和用水规模,明确区域农业、工业、生活、河道外生态环境等水资源利用边界线,引导各行业合理控制用水量。

(2)建立分区差别化管理制度。根据主体功能区定位、区域水资源条件及现状开发利用程度和经济社会发展需求,细化分区标准,科学划定水资源管理分区,制定差别化的水资源管理制度,实行分区分类管理。

(3)强化水资源论证和取水许可管理。严格落实规划和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制度,进一步发挥水资源在区域发展、相关规划和项目建设布局中的刚性约束作用。完善取水许可制度,规范取水许可管理,强化取水许可事中、事后监管,依法查处未经批准擅自取水、超许可水量取水、超采地下水、无计量取用水等行为。严格水资源用途管制,在水资源紧缺和水资源过度开发利用地区,压减高耗水产业规模,发展节水型产业。运用信息化手段提升取用水动态监管能力。对取用水户等社会主体,加强取水许可执行、用水定额落实、用水计量等情况的全面监督。

(4)完善超载区取水许可限批制度。严格区域取用水总量控制,在水资源超载地区,按水源类型暂停相应水源新增取水许可。对合理新增生活用水需求及通过水权转让获得取用水指标项目,经严格水资源论证后,方可继续审批新增取水许可。临界超载地区要建立预警机制,暂停审批高耗水项目新增取水许可。

(5)加强水资源刚性约束制度。加强水资源管理日常监督,建立激励奖惩机制。加强取用水管理执法检查,依托水资源信息管理系统,建立超用水管理监督机制,提升信息化水监管能力。

2.严格用水强度控制。把节水作为水资源开发、利用、保护、配置、调度的前提,严格指标管控、过程管控,推动经济社会发展与水资源水生态水环境承载能力相适应。强化用水定额标准在相关规划编制、节水评价、取水许可管理、计划用水管理、节水载体创建、节水监督等方面的约束作用。健全市、县行政区用水强度管控指标体系。

3.大力推进农业节水。因水制宜,分区推进,优化调整作物种植结构,大力发展节水灌溉,提高农业节水水平和用水效益。大力推广低耗水、高效益作物,选育推广耐旱农作物新品种,积极发展特色生态农业。推进大中型灌区续建配套和现代化改造,建设节水灌溉骨干工程,提高灌区节水水平。结合高标准农田建设,分区推进高效节水灌溉,加大田间节水设施建设力度。推广喷灌、微灌、低压管道输水灌溉、集雨补灌、水肥一体化等技术,推广农机农艺和生物节水等非工程节水措施。健全完善量水测水设施,加强农业用水精细化管理,降低农业用水损失。

4.推进工业节水减排

(1)加大工业节水改造力度。完善供用水计量体系和在线监测系统,加强生产用水管理。推广高效冷却、洗涤、循环用水、废污水再生利用、高耗水生产工艺替代等节水工艺技术,支持企业开展节水技术改造及再生水回用改造,对重点企业定期开展水平衡测试、用水审计及水效对标。对超过用水定额标准企业分类分步限期实施节水改造,加快淘汰落后的用水工艺、技术和装备。

(2)推动高耗水行业节水。实施节水管理和改造升级,加快淘汰落后产能,通过实行差别水价、树立节水标杆等措施,推动高耗水企业加强废水深度处理和达标再利用。严格落实主体功能区规划,在生态脆弱、严重缺水和地下水超采地区,严格控制高耗水新建、改建、扩建项目,推进高耗水企业向水资源条件允许的工业园区集中。在火力发电、钢铁、纺织、造纸、石化和化工、食品和发酵等高耗水行业建成一批节水型企业。

(3)推行水循环梯级利用。加快现有企业和园区开展以节水为重点内容的水资源循环利用改造,加快节水及水循环利用设施建设,推动企业间串联用水、分质用水,一水多用和循环利用。新建企业和园区在规划布局时,应统筹考虑企业间的用水系统集成优化。探索建立“近零排放”工业园区,创建一批节水标杆企业和节水标杆园区。

5.加强城镇节水降损

(1)全面推进节水型城市建设。提高城市节水工作系统性,将节水落实到城市规划、建设、改造和管理各环节,实现优水优用、循环循序利用。落实城市节水各项基础管理制度,推进城镇节水改造。推广海绵城市建设模式,构建城镇高效水系统。加强污水再生利用设施建设与改造,构建城镇良性水循环系统。

(2)进一步降低供水管网漏损。开展供水管网检漏,加快城镇供水管网改造,推进城镇供水管网分区计量管理,建立精细化漏损管控体系,协同推进二次供水设施改造和专业化管理。

(3)深入推进公共领域节水。强化公共用水和自建设施供水计划管理,缺水城市园林绿化宜选用适合本地区节水耐旱型植被,采用喷灌、微灌等节水灌溉方式,加大城市园林绿化节水灌溉设施建设改造。公共机构开展供水管网、绿化浇灌系统等节水诊断,推广绿色建筑节水措施,在公共建筑和居民家庭全面推广使用节水器具。从严控制洗浴、洗车、高尔夫球场、人工滑雪场、洗涤、宾馆等行业用水定额,推广循环用水技术、设备与工艺。

6.建立节水长效机制。健全政府引导、市场调节、社会协同机制,发挥市节约用水工作联席会议制度作用,完善部门会商机制。完善节水监督机制,落实节水目标责任。探索建立节水激励机制,落实国家节水税收优惠政策。加快节水技术和设备研发,构建节水装备及产品多元化供给体系,加大节水领域自主技术和装备推广应用。鼓励社会资本参与节水项目建设运营,推广合同节水管理服务模式。将节水纳入全市素质教育和中小学教育内容,普及节水知识;发挥节水教育基地作用,增强全社会节水意识。

(二)完善水保障体系,提升水资源优化配置能力。统筹推进天上水、地表水、特殊水、外来水、地下水“五水共享”,立足水资源空间均衡配置,推进一批重点水源和重大引调水工程,加强多水源联合调度、水资源战略储备,构建完善多源互补、丰枯调剂、协调配套的供水保障体系,提高供水系统可靠性,增强供水保障、特大干旱、持续干旱、突发水安全事件应对能力。

1.加强重点水源工程建设。提升现有工程供水能力,实施巨峰、长城岭水库增容工程和6座中型水库清淤工程,加快推进仕阳水库和日照水库增容移民安置工程,适时推进小型水库清淤工程;因地制宜建设一批重点水源工程,新建傅疃河地下水库、黄家峪等中小型水库,实施巨峰河、浔河等拦蓄水工程,加快推进新建岚山区粮山口水库前期工作,提高雨洪水资源利用水平和本地水调蓄能力。

2.推进重大引调水工程建设。坚持先节水后调水、先治污后通水、先环保后用水原则,聚焦流域区域发展全局,实施一批重大引调水工程。积极融入全省水网大循环,按照国家、省级部署,配合推进临沂向日照调水工程。完善水资源配置,加强域内水系连通,实施山海天应急补水工程,推进陡山水库向日照调水工程。

3. 提升城市供水应急保障能力。挖掘现有工程应急备用能力,统筹考虑当地水源及外调水源,合理确定城市应急备用水源方案,构建城市应急备用水源体系,保障城市安全运行和可持续发展能力,加强城市重点水源与应急备用水源间连通,提高城镇供水可靠性,力争遭遇特大干旱或突发水安全事件时,城市居民基本生活和必须的生产、生态用水可得到保障。继续实施日照市城市供水应急备用水源一期工程,论证实施二期工程。

(三)实施防洪巩固提升,提高水旱灾害防御能力。推进《日照市重点水利工程建设实施方案》《防汛抗旱水利提升工程实施方案》项目建设,加强骨干河道和中小河流治理,实施病险水库水闸除险加固,开展山洪灾害防治,构建以河道、水库为架构的水旱灾害防御工程体系。

1.加强中小河流治理。开展河道整治,对因沿河城镇级别、人口等保护对象发生变化的重要河段适度提升防洪标准。推进河湖防洪治理与水资源调配和水生态环境相结合的综合治理工程。

(1)流域面积3000平方公里以上骨干河道防洪治理。加快实施沭河上游堤防加固工程和沭河(莒县段)综合治理提升改造工程,确保沭河(莒县段)达到规划确定的防洪标准。

(2)流域面积200—3000平方公里中小河流治理。优先实施沿河有县级及以上城市、重要城镇和人口较为集中的农村居民点、工矿区、万亩以上集中连片基本农田重点河段治理,重点治理近年来因遭遇洪水冲毁、发生过较大洪涝灾害中小河流重点河段,对因防洪保护对象发生变化的中小河流开展提标建设。实施傅疃河、浔河、袁公河、洪凝河等14条河流综合治理工程,适时推进三庄河、洛河、龙山河、小店河、宋公河等5条河流综合治理,配合做好绣针河水运工程防洪影响评价等前期工作。

2.加快病险水库水闸除险加固。开展水库、水闸等工程设施隐患排查和安全鉴定,对现有病险水库、水闸实施除险加固或降等报废,消除工程安全隐患。建立常态化除险加固机制,对水库、水闸按期限要求开展安全鉴定,存在病险的及时组织除险加固或降等报废。完善管理设施和工程监测设施,确保水库和水闸防洪、兴利等功能正常发挥。大中型病险水库除险加固应同步完成水库雨水情测报、大坝安全监测设施建设。加强小型水库雨水情测报、大坝安全监测设施建设和日常维修养护。

3.实施山洪灾害防治。以山洪灾害调查评价、监测预报预警系统、群测群防体系等非工程措施为主,非工程措施与工程措施相结合。推进全市重点山洪沟防洪治理,通过加固或修建护岸、清淤疏浚、修建排洪渠等措施,畅通山洪出路,减少山洪危害。

4.强化水旱灾害防御。细化完善防御洪水方案、超标洪水防御预案、水库调度运用方案(计划)、水利工程抗旱应急预案等,完善监测预报预警、水工程调度和防汛抢险技术支撑机制,做好突发水旱灾害事件预警防范。建立流域水工程联合调度机制。完善市县物资储备仓库,加强水旱灾害防御物资储备。

(四)加强水生态保护修复,建设人民满意美丽幸福河湖。坚持山水林田湖草沙综合治理、系统治理、源头治理。因地制宜、分类施策,扩大优质水生态产品供给,不断改善河湖健康状况。

1.加强水土流失综合治理。以强化人为水土流失监管为核心,以水土流失综合治理为重点,完善水土流失综合防治体系,提升监督管理和综合防治效能。以国家、省级水土流失重点治理区等为重点,实施坡耕地治理、梯田整治,种植水土保持林、经果林,封育治理等措施,加强工程后期管护。

2.加强重点河湖生态保护与修复。统筹考虑水资源、水灾害、水生态等问题,推进重点河湖水系综合整治,采取生态护岸,保持自然形态,打造生态河道,推进水系连通及水美乡村建设试点建设。合理确定重点河湖生态流量(水量)保障目标,重点保障河湖水体连续性及重要环境敏感保护区生态用水,将生态流量监测纳入水资源监控体系。加强河湖水量统一调度,逐步提高河湖生态用水保障度。开展流域生活、生产、生态用水统筹调度试点,合理退减被挤占河湖生态用水。

(五)夯实农村水利基础,助力打造乡村振兴齐鲁样板。提升农业农村水利基础设施和水利基本公共服务水平,夯实粮食生产能力基础,改善农村人居环境,推动实现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水利保障有效衔接。

1.实施农村供水保障工程。推进集中规模化供水工程建设,对已建农村供水工程进行规范化改造,提高农村供水保证率、水质达标率、自来水入户率和工程运行管理水平。推进城乡供水一体化建设,推动更多地区实现城乡供水“同源、同网、同质、同服务、同监管”。按照“建大、并中、减小”的原则,推进农村供水工程县级统一管理、专业化管理;加强山丘区小型供水规范化建设和村内管网改造。

2.推进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推进灌区续建配套节水改造,打造节水高效、生态良好现代化灌区。实现高效配水到田间,基本具备农业用水计量收费条件。争取大中型水库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项目,实施日照水库灌区渠系修复工程。

3.加强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落实水库移民后期扶持政策,以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为统领,做好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基金直补资金发放和项目实施。通过美丽家园建设、产业发展、创业就业能力建设、散居移民基础设施完善等措施,加强库区和移民安置区基础设施、生产开发和生态环境建设,使移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达到或超过当地农村居民平均水平,实现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政策中长期目标。

(六)推进数字水利建设,提高水利智慧化水平。按照“需求牵引、应用至上”总要求,坚持全市“一盘棋、一体化”推进,加强水利信息网建设,加快水利数字化转型,构建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融合发展的智慧水利体系。

1.加强水利信息网建设。完善雨量、水位、流量、水质、墒情、水土保持等监测设施,提升水情测报能力,构建布局合理、功能完善的现代化水文站网体系。加强水库大坝、引调水、堤防等工程安全和运行监测设施建设。加强遥感、雷达、无人机、视频监控等监测手段应用,加快实现对河流湖泊、水利工程、水利治理管理活动等全流程动态感知。

2.建设全市水利工程运行管理数字监管平台 。整合现有业务系统,以防洪调度和水资源调配为基础,加强重点流域数字化建设,构建全市水利工程运行管理数字监管平台,提升预报、预警、预演、预案能力,形成以水灾害防御、水资源保障、水生态保护、水工程监管、水政务协同、水公共服务为主体的水利业务管理体系。依托一体化大数据平台,实现数据资源跨层级、跨区域、跨系统、跨部门、跨业务共享,面向社会开放利用,提升水利工程运行管理监管水平。

3.健全数字水利安全保障体系。落实水利网络安全等级保护制度,实施水利网络安全等级保护定级、备案、测评、整改,定期开展水利网络安全保护对象安全性评估。完善网络安全体系、标准规范体系和运维保障体系,形成立体化安全防护。

(七)加强水利管理,提升水利治理能力。坚持依法治水、科学管水,全面加强水利法治建设、加强水利管理,强化涉水事务监管,加强水利科技创新和水利人才队伍建设,大力弘扬水文化,不断提升水利治理能力。

1.加强水利法治建设。坚持“法规制度定规矩、监督执法作保障、政策研究强支撑”水利法治建设思路,深入推进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依法管理行政规范性文件,健全动态清理工作机制。加强执法和执法监督,完善执法体制机制,健全联合执法机制,加大执法日常巡查和现场执法力度,推进水行政执法规范化、法治化,依法化解水事矛盾纠纷和涉水行政争议。落实普法责任清单,创新普法宣传形式,重点做好世界水日、中国水周等宣传活动。严格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强化合法性审查和公平竞争审查。认真落实政府法律顾问制度。

2.加强涉水事务监管。健全水利监督体系,围绕河湖管理、水资源、水土保持、水利工程等重点领域强化全过程监管。

(1)健全水利监督体系。健全以“双随机、一公开”和“互联网+监管”为基本手段、以重点监管为补充、以信用监管为基础的监管机制,推进线上线下一体化监管。完善市级监管体系,聚焦重点领域,指导推动市级监管体系向县级延伸,明晰综合监管、专业监管、专职监管、日常监管四个层次的职责定位和任务分工,加强各级水利部门监管制度建设、队伍建设、信息化建设,基本建立覆盖全行业的监督管理体系。

(2)强化河湖监管。落实全面推行河湖长制各项任务,持续加强河湖管理保护,推动河湖长制从“有名有责”到“有能有效”。坚持务实、高效、管用,在确保河湖治乱常态化推进基础上向美丽幸福河湖建设拓展,在确保对大中型河湖有效管控前提下向小微型河湖监管拓展,在确保河湖长和行业、部门履职到位前提下向发动社会监督拓展。实施“一河(湖)一策”综合整治修编,全面细化河湖划界成果,严格落实河湖岸线利用管理规划,加强岸线节约集约利用,强化水域岸线空间管控与保护。加强河湖日常巡查管护,创新河湖巡查管护市场化机制。加强河湖采砂监管。

(3)强化水土保持监管。建立水土保持部门联合监管机制,完善水土保持监管制度体系,强化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事中事后监督管理,落实水土保持信用监管“重点关注名单”和“黑名单”制度。优化监测站点布局,完善技术标准,实现年度水土流失动态监测和人为水土流失监管全覆盖。建立水土保持空间管控制度,形成预防为主,防治结合、全面监督管理的有效治理体系。

(4)强化水利工程建设监管。压实项目法人、参建各方和项目主管部门责任,提升工程建设质量和安全管理水平。健全水利市场监管机制,引导水利建设市场良性发展。健全水利建设市场信用体系,推进信用分级分类监管,完善质量与安全监管体系,加强质量与安全体系运行监管。

(5)强化水利工程运行监管。以水利工程标准化管理为抓手,完善水利工程运行管理制度和技术标准,落实管理责任主体,规范运行管理行为,以点多面广的中小水库、水闸、农村饮水等工程为重点,全面加强水利工程维修养护、巡查检查、安全管理。建设日照市水利工程运行管理标准化信息监管平台。

3.加强水利科技创新。健全产学研协同创新机制,深化水利科技体制改革,完善水利科技创新体系和成果转化体系,构建更加完善的技术要素市场化配置体制机制,加速科技创新成果市场化、产业化进程。推广国家重点研发计划涉水重点专项成果,加强高新技术、新材料、新技术、新工艺应用。

4.加强水利人才队伍建设。推进党政人才、专业技术人才、技能人才、基层水利人才队伍建设。强化水旱灾害防御、水利监督、河湖管理、水利工程建设与运行管理、水文与水资源管理等重点业务领域人才队伍建设。重点实施创新团队建设、高层次人才培养、青年后备人才培养、能力素质培训提升、水利人才信息化等五大工程。加强专业干部队伍建设,将较好水利专业素养的优秀人才列入储备人员计划。实施水利人才知识更新计划,将专业能力提升培训延伸至基层水利人才。

5.大力弘扬水文化。完善水文化理论体系,注重在水工程规划设计中融入文化元素。加强水利风景区水生态环境保护与修复,完善配套设施,提高综合服务水平,结合资源特点和地方文化特色,突出科普、文化建设,延伸拓展水利风景区发展空间。

(八)深化水利改革创新,激发水利发展内生动力。全面推进水利改革创新,固根基、扬优势、补短板、强弱项,构建系统完备、科学规范、运行有效的水利治理体制机制。

1.深化水利“放管服”改革。落实“放权、精简、集成、共享”总要求,按照“下放是原则,不下放是例外”“应放尽放、减无可减、放无可放”原则充分向区县下放水行政许可事项。动态调整水利系统权责清单和实施清单。推进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简化审批手续。推进水利质量检测单位资质认定、水土保持等承诺制水利审批,深化线性工程河道管理范围内建设项目工程建设方案审批改革。推动区域评估政策落地见效。加强已取消或下放审批事项事中事后监管。推进政务服务标准化。

2.创新工程建设和运行管理机制。推行工程总承包和全过程咨询服务,探索水利工程智能建造和建筑工业化协同发展。深化水利工程招投标制度改革,落实招标人主体责任,依法赋予招标人资格预审权和定标权,实施技术、质量、安全、价格、信用等多种因素综合评价,防止恶意低价中标。健全材料、人工等价格涨跌风险分担机制。创新水利工程建设质量与安全监督机制。健全分级负责、分类管理、集约管理的水利工程运行管理机制,创新管护模式,培育维修养护市场,引入竞争机制,打造一批运行管理创新项目,逐步实现水利工程维修养护市场化、集约化、专业化、规模化。健全工程维修养护机制,落实维修养护经费。创建深化小型水库管理体制改革样板县。

3.深化水资源价税改革。健全水资源有偿使用制度,推行水资源税改革,用税收杠杆调节用水需求,健全补偿成本、合理盈利、激励节水的水价动态调整机制。深入推进农业水价综合改革,引导成立农民用水户协会,建立合理反映农业供水成本、有利于节水和农田水利工程良性运行的农业水价形成机制。按照试点先行、全面推开原则,加快推进区域综合水价改革。落实城镇居民用水阶梯水价和非居民用水超计划累进加价制度。

4.深化水利投融资机制改革。建立以政府投资为主、社会资本参与的投融资体制机制,多渠道、多元化筹集水利建设资金。加大各级财政资金支持力度,用足用好地方政府专项债券,优先保障水利重点工程项目、重要改革举措、重大政策事项实施。深化与金融机构合作,用好政策性贷款等水利融资政策;鼓励吸引社会资本以PPP等形式参与水利工程建设运营管理。

5.积极稳妥推进用水权市场化交易。推进河湖水量分配,制定地下水管控指标,明晰区域用水权、取用水户用水权。以安全用水和节约高效利用水资源为导向,培育用水权交易市场,盘活存量、严控增量,推动用水权交易,发挥市场在水资源配置中的作用,提高水资源在社会、经济、环境中的配置效益。

(九)统筹发展和安全,提升水安全风险防控能力。健全应急处置机制,制定预案,提高防控能力,妥善应对水安全极端情况,防范化解重大风险,最大程度预防减少突发水安全事件及其造成损害。

1.强化风险防范意识。高度重视水安全重大风险防范,坚持守土有责、守土尽责,坚持预防与应急相结合、常态与非常态相结合,从最不利情况考虑,提前做好各项准备,争取最好结果,做到有备无患、应对有序、处置得当。加强各类风险源排查防控,建立完善水安全风险识别和监测预警体系,加强动态监控响应。

2.完善应急方案预案。针对水安全突发事件、主要风险等,依法组织制定总体和相关专项应急预案,分级分类明确洪涝干旱、水污染、大面积停水、溃坝溃堤等水安全突发事件应对原则、组织指挥机制、预警预报与响应程序、应急处置及保障措施等内容,并根据情况适时修订。

3.提高应急处置能力。健全水安全重大风险应急机制,坚持快速响应、分类施策、各司其职、协同联动、稳妥处置,坚持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着力防范化解风险。强化水危机事后处理,加强舆论引导,提高应对救援能力。加强公众水危机教育和救援基本技能培训,组织公众参与减灾工作。

4.提升水利安全生产治理能力。强化水利安全生产五个体系建设。健全责任体系,严格履行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失职追责,落实“三个必须”安全生产责任制,督促水利生产经营单位落实主体责任,推动属地、行业监管责任落实。健全风险分级管控体系和隐患排查治理体系,推动安全生产关口前移。健全预案管理体系,强化预案制修订、备案、宣教和演练。健全标准化体系,强化动态管理,实行标准化退出机制,提升标准化创建水平。

(十)重点项目投资规模。按照“确有需要、生态良好、可以持续”原则,规划重大水利项目174项,估算总投资114.46亿元。综合考虑项目前期工作开展情况、轻重缓急、实施时间,分为“十四五”期间完成项目和储备类项目(储备类项目不调度、不考核,可择机实施)。规划提出的重点项目是“十四五”项目审批立项、投资建设的重要依据,要加强前期项目论证,加快前期工作,力争“十四五”期间开工建设。规划实施过程中,根据中期评估等情况可作适当调整。因实施条件、外部环境发生重大变化无法按期实施的项目,经市水利局研究确定,报市政府备案。

1.“十四五”期间完成项目。“十四五”期间计划完成项目100项,总投资63.23亿元,其中:供水保障能力建设工程投资16.88亿元,防洪提升工程投资30.65亿元,水生态保护与修复工程投资4.30亿元,数字水利建设投资0.44亿元,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投资10.97亿元。

2.储备类项目。储备类项目计划完成项目74项,总投资51.23亿元,其中:供水保障能力建设工程投资23.02亿元,防洪提升工程投资3.15亿元,水生态保护与修复工程投资24.8亿元,数字水利建设投资0.26亿元。

工程投资除按国家及省市有关政策给予补助外,主要由各区县筹措解决。本规划中的农村供水保障、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等项目以专项规划为准。

五、环境影响评价

(一)环境影响分析。规划服务于全市战略定位和发展要求,符合国家、省、市批复的流域综合规划、水资源利用规划等各项重大规划,是推动日照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建设造福人民的幸福河湖的重要举措。规划的实施,总体而言对生态环境是有利的。通过防洪减灾、水网建设、水资源节约集约利用、水生态保护和修复,水土保持治理等措施,提高全市水源涵养能力、水资源水生态水环境承载能力,全市重要河湖断面生态流量保证程度提高,水土流失状况得到有效控制,生态环境逐步改善。

规划实施的不利影响,主要体现在工程的建设运行将在一定程度上改变陆域水循环过程、河湖水文情势及生态环境;工程蓄水可能产生滑坡塌岸,并可能对自然景观和文物、水生生物栖息繁衍环境、生物多样性等产生影响;灌区节水改造后退水水量、渗漏水量的减少,可能对灌区盐分平衡带来影响,灌区扩建和取水可能导致河流和地下水循环状况的改变,产生土壤潜育化和次生盐碱化。通过严格落实规划和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制度,采取相应的对策措施后,规划实施产生的不利环境影响总体可控。

(二)环境保护措施。依法加强相关规划和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等工程前期工作,强化相应的生态环境保护措施,并根据生态环境对项目实施响应及时优化调整实施方式,对工程规划、设计、建设、管理全过程监管。

加强流域和区域用水总量控制,减少对水资源的过度消耗,逐步退还挤占的河道内生态环境用水。水资源配置满足保障河流基本生态环境用水要求,水资源开发重视对河流生态环境和地下水系统的保护,水资源利用按照减量化、再利用、资源化的原则。

持续开展流域、区域水资源、水生态、水环境等要素监测与跟踪评价,逐步摸清水生态环境状况、变化趋势、影响因素和潜在风险等,为生态环境持续改善、重大项目实施提供决策依据。

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自然保护区条例》等法律法规要求,严格执行规划环境影响评价制度,加强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工作,认真落实各项环境保护措施,严格执行“三同时”管理制度。

六、保障措施

(一)突出规划引领。本规划是指导“十四五”时期全市水利改革发展的纲领性文件,要坚持一张蓝图绘到底,切实发挥发展规划的战略导向和引领约束作用。水利各专项规划、实施方案要与本规划有机衔接,确保发展方向、目标指标、重大政策、重大工程等协调统一。各区县水利发展规划、区域发展水利专项规划应加强对本规划发展战略和任务目标的贯彻落实。

(二)强化要素支撑。落实“要素跟着项目走”要求,强化水利建设项目与资金、土地、环境、能耗等要素统筹和精准对接。加大各级财政对水利支持力度,鼓励社会资本参与水利工程建设,切实保障水利建设资金需求。加强水利规划与国土空间规划衔接,抓好项目规划选址、用地预审、环境影响评价等要件办理,协调解决征地移民中的重大问题,积极落实建设条件。

(三)完善实施机制。规划实施过程中,深入研究水利改革发展重大事项,统筹解决规划实施中遇到的重大问题,着力破解规划实施的关键性和深层次制约。严格落实责任主体,制定规划重点任务分工方案,明确细化任务落实的时间表和路线图,建立健全规划实施评估机制。实行市总责、县抓落实的规划实施工作机制,强化部门协作配合,合力推进规划落地实施。

(四)凝聚治水合力。坚持政府主导引领、社会协同推进、公众积极参与,加强宣传引导,强化水情教育,增强水安全风险防范意识,提升全民节水、爱水、亲水、护水观念。广泛凝聚共识,扩大社会参与,调动各方力量投身水利建设实践,拓宽公众参与渠道,加强社会舆论监督,形成全社会治水兴水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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