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12月17日,山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山东省财政厅联合印发山东省知识产权保护规范化电商平台培育项目实施细则(试行)(以下简称实施细则),现就《实施细则》解读如下:
一、《实施细则》制定的背景与依据
《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强化知识产权保护的意见〉的通知》(中办发〔2019〕56号)指出,研究建立跨境电商知识产权保护规则,制定电商平台保护管理标准,针对电商平台、展会、专业市场、进出口等关键领域和环节构建行政执法、仲裁、调解等快速处理渠道,推动电商平台建立有效运用专利权评价报告快速处置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专利侵权投诉制度。《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落实“六稳”“六保”促进高质量发展政策清单(第四批)的通知》(鲁政发〔2021〕13号)要求开展知识产权保护规范化电商平台培育行动,对列入培育行动的电商平台,择优选择10家给予政府支持,省财政每个给予20万元左右经费补助。为有效引导电商平台实施《电子商务平台知识产权保护管理》国家标准,我省开展知识产权保护规范化电商平台培育项目,提高电商平台知识产权保护水平,制定本实施细则。
二、起草过程、原则
在《实施细则》的起草过程中,省市场监管局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电商平台知识产权保护工作的部署和省委、省政府有关要求,全面调研我省电商平台知识产权保护工作的现状和需求,对开展电商平台培育项目的必要性、主要内容、要达到的目标等进行了深入的研究。此后与省财政厅充分沟通,先后数易其稿,形成了《山东省知识产权保护规范化电商平台培育项目实施细则(试行)》(征求意见稿),发函征求了相关部门、单位的意见,经修改完善最终形成了《山东省知识产权保护规范化电商平台培育项目实施细则(试行)》(会签稿)。12月17日,省市场监管局、省财政厅、完成会签。
三、实施细则的主要内容
《实施细则》共五章,十七条内容。第一章总则规定了实施细则制定的依据,知识产权保护规范化电商平
台培育项目的含义,培育项目实行的原则以及培育项目财政扶持工作的部门分工。第二章受理和评审规定了申报单位、申报应具备的条件、申报培育项目审核推荐、申报培育项目的受理、申报培育项目的评审、申报培育项目的公示等内容。其中,规定电商平台是申报培育项目的主体,应联合接受委托的知识产权服务机构共同申报。第三章项目实施与资助标准规定了培育项目的主要内容,培育项目将择优选择10家电商平台,省财政对每家给予20万元经费补助,可用于建设电子商务网络信息系统、建立电商平台知识产权管理体系、健全完善内部制度、知识产权争议解决专家咨询及知识产权保护业务培训宣传等。第四章项目绩效目标、评价和验收规定了承担培育项目单位实现的绩效目标,省市场监管局、省财政厅对项目的管理、验收、评价,项目承担单位要遵守的规定以及违规责任等。第五章附则规定本办法由山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山东省财政厅负责解释,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2年11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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