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起草的必要性
目前,全省系统执法制式服装已陆续发放到位。《山东省行政执法制式服装和标志管理办法》(鲁财行〔2021〕18号)要求,综合行政执法部门制定相关着装规范。为规范市场监管执法人员着装,树立和维护市场监管执法队伍的良好形象,进一步推进规范文明执法,有必要制定全省系统执法人员制式服装着装管理规定。
二、起草过程
在借鉴原工商、食药和城市管理、公安、法院系统制式服装着装管理制度的基础上,结合全省系统实际,起草了“初稿”并征求意见,经反复研究修改形成“送审稿”。
三、主要内容和需要说明事项
“送审稿”共十六条,主要对管理范围、着装时机、季节换装时间、不同制服着装要求、禁止性规定、监督处理等事项进行了规定。规定执法人员开展执法活动时应当着制式服装,参加宣誓、检阅、重大会议等集体活动时,应当着常服。明确4类制服、2类标志以及制式鞋、帽的具体穿戴要求,梳理出7类着装禁止性要求和7类不得或不宜着装的情形,确保执法人员着装规范统一。
需要说明的是,《山东省行政执法制式服装和标志管理办法》配有制式服装的着装式样图片,我们严格按照图片细化了不同制服的着装要求,如着常服和防寒服时,应着制式衬衣、系制式领带,着夏装长袖衬衣时,需将下摆扎于裤内,不系领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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