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读:山东省法治市场监管建设规划(2021—2025年)

一、起草背景

机构改革以来,省市场监管局党组高度重视法治建设,法治市场监管建设取得显著成效。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认真落实省委、省政府和市场监管总局系列实施纲要、方案,系统谋划十四五时期我省法治市场监管建设工作,全面提升市场监管法治化水平,根据省局《2021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和《法制工作要点》安排,省局法规处启动了《山东省法治市场监管建设规划(2021—2025年)》(以下简称《规划》)的起草工作。

二、起草依据

省委《贯彻〈法治中国建设规划(20202025年)〉实施方案》《贯彻落实〈法治社会建设实施纲要(20202025年)〉具体措施》《贯彻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实施方案》和市场监管总局《法治市场监管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

三、起草过程

10月份,在认真学习上级文件精神和调研论证的基础上,结合我省市场监管工作实际,组织起草了《规划》征求意见稿1118日至1219日,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未收到相关意见建议。1210日至16日,向省局各处室、各市局及3家法律顾问服务单位征求意见,共提出修改意见54条,基本予以采纳,修改完善形成了送审稿省局法律顾问服务单位认为,本规划符合法定权限,且属于《山东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第三条规定的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内容符合法律规定。1221日,法规处按照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履行了合法性审查程序,出具合法性审查意见。

四、主要内容

《规划》作为十四五时期我省法治市场监管建设的纲领性文件,明确了法治市场监管建设的指导思想、主要原则、总体目标和主要指标,聚焦加快形成完备的地方法规体系、高效的行政执法体系、严密的法治监督体系、有力的执法保障体系等四个体系建设以及完善法治市场监管建设领导机制等,提出6个方面28项主要任务和具体举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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