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安市科学技术局广安市财政局关于申报2021年四川省定向转移支付科技计划项目的通知

各县(市、区)、经开区科技管理部门、财政局,市级有关单位:


为全面贯彻落实省委十一届九次、十次全会和市委五届十二次、市第六次党代会精神,深入推进创新驱动引领高质量发展,优化区域创新布局,按照《四川省科学技术厅关于2021年省级科技计划项目专项资金转移支付有关情况的函》(川科区〔2021〕14号)和《四川省财政厅四川省科学技术厅关于下达2021年第三批省级科技计划项目专项资金预算的通知》(川财教〔2021〕171号)要求,结合广安市实际,决定启动2021年四川省转移支付科技计划项目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要求


(一)项目申报单位要求


1.牵头单位必须为广安市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运行管理规范的科研院所、高等学校、企业、医疗卫生机构以及其他具备科研开发、科技服务和决策咨询研究能力的单位,成立时间原则上应满1年。


2.多家单位联合申报,申报单位为第一承担单位,其余单位为合作单位,所列合作单位均须在申报书中加盖公章,并附合作协议。


3.企业牵头或企业参与申报项目的,资产负债率原则上不得高于60%、匹配资金比例不低于1:1,并提供配套资金证明材料(申报时上月末企业财务报表或上月末银行对账单),财务数据涉密的单位除外。


4.工业企业牵头申报项目的须提供2021年1-3月填报的企业研究开发项目情况107-1表和企业研究开发活动及相关情况107-2表。同等条件下优先支持研发投入强度大的企业牵头申报的项目。农业类项目申报主体为市级以上农业(林业)产业化龙头企业。


5.项目申报单位诚信状况良好,无在惩戒执行期内的不良信用记录(附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记录http://www.gsxt.gov.cn/index.htmlh)和科研失信记录,申报材料须真实客观。


6.项目申报单位要对项目申报材料严格把关,确保申报材料真实有效,报送项目纸质材料的同时须报送项目单位承诺书和项目负责人身份证、学历或职称证书复印件。


(二)项目负责人要求


1.项目负责人一般应为项目牵头单位人员,需具有中级及以上相应专业技术职称或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有实施项目所需的组织管理能力和研究开发能力。


2.每名项目负责人限申报本次项目1项,目前承担有尚未结题验收的市级科技创新项目的项目负责人不得申报。


3.项目负责人诚信状况良好,无在惩戒执行期内的不良信用记录和科研失信记录。


(三)推荐单位要求


1.各推荐单位可在此通知基础上另行制定通知,明确项目申报截止时间和报送流程。


2.推荐限额。为确保项目质量,用好、用活有限财力,本次省级转移支付资金项目根据各地2021年科研创新综合水平和能力、绩效评价等因素实行限额推荐申报,限额推荐申报数量为:广安区、前锋区各限推荐3项;岳池县、武胜县、广安经开区各限推荐4项;华蓥市限推荐5项;邻水县(含川渝高竹新区)限推荐6项;同一市级单位限报1项。


3.各推荐单位应加强对所推荐的项目申报材料审核把关,按时将推荐项目通过广安市科技项目综合管理平台统一推荐,并向市科技局报推荐函和项目汇总表。


(四)其他要求


1.财政已支持过的项目不得重复申报。依托同一核心内容或同一关键技术编制的不同项目视为同一项目。


2.项目执行期从2022年1月起,执行年限一般为2年,重大项目和成果转化项目执行年限为3年。


3.鼓励产学研联合申报,同等条件下优先支持产学研合作项目。产学研合作项目由多家单位联合申报,所列合作单位均须签订相应的合同或协议,应明确合作形式(如合作开发、技术转让等),知识产权归属清晰,权利义务明确,没有法律纠纷。


4.不受理涉密项目。


二、申报程序


实行网上申报,所有附件材料均需在广安市科技项目综合管理平台上传。


(一)申报身份获取。项目负责人、申报单位登录“广安市科技项目综合管理平台”(网址:http://gakjj.kjfw.vip/),进行身份注册,审批通过后方可进行项目申报。已注册过的单位和个人凭用户名和密码登录,不需再注册。


(二)申报个人填报。项目申报人登录“广安市科技项目综合管理平台”,凭用户名和密码从“申报人入口”进入申报系统,根据项目类别,按照提示,在线填写、提交申报书和扫描上传相关附件,申报资料盖章部分扫描后作为附件在线上传。


(三)申报单位审核。项目申报单位登录“广安市科技项目综合管理平台”,凭用户名和密码从“申报单位入口”登录,进行项目申报的电子审批。申报单位应认真审核申报人提交的项目申报表及自筹资金承诺书等相关附件,审核通过后提交报送项目归口部门。


(四)归口部门审核推荐。各县(市、区)、经开区企业申报的项目,由科技部门审核形成初步推荐意见后,会商同级财政部门,联合向市科技局和市财政局推荐项目。市级申报单位由市级行业主管部门向市科技局和市财政局出具推荐函。川渝高竹新区的项目由邻水县教育科技和体育局、邻水县财政局推荐。项目推荐单位应加强对所推荐项目申报材料审核把关,在申报截止日期之前完成网上电子审批后提交到市科技局。


(五)申报材料报送。为减轻科研人员和申报单位负担,项目申报时暂不提交项目申报书纸件。待申报项目进入专家论证程序后,相关业务科室另行通知申报书纸件报送。未进入专家论证程序的项目无需报送纸件。申报材料不退还,请申报人和申报单位自行留档。


(六)《指南》中关于申报流程、申报要求、考核指标、附件材料等有特殊要求的项目,请按照指南要求填报。


三、申报时限


(一)项目申报单位网上申报时间为:2022年1月14日至2022年1月25日18时(12天),广安市科技项目综合管理平台将在申报截止时间2022年1月25日18时自动关闭。


(二)项目申报单位在线将申报书提交至推荐单位,具体截止时间以各推荐单位通知为准,逾期不予受理。


(三)推荐单位报推荐函、项目汇总表截止时间:2022年1月28日18时,逾期不予受理。


四、申报咨询


(一)市科技局


申报指南咨询及材料报送:

王晴 2338127 13982633666


卢奇 2336090 15980333777


张毅 2330855 15328283773


申报流程咨询:刘清华 2395633 18181853072


(二)市财政局:蒋丹 2351199 15982669588




附件:

1.2021年四川省转移支付项目申报指南


2.2021年四川省定向转移支付科技计划项目推荐汇总表







广安市科学技术局 广安市财政局


2022年1月14日


附件1-2:2021年四川省转移支付项目申报指南及推荐汇总表

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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