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贯彻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深化税收征管改革的意见》,深入推进精确执法、精细服务、精准监管、精诚共治,持续优化、逐步统一川渝地区税务行政处罚裁量权行使规则和裁量尺度,国家税务总局四川省税务局、国家税务总局重庆市税务局共同制定了《川渝地区税务行政处罚裁量权实施办法》《川渝地区税务行政处罚裁量基准》,现予以发布,自2022年2月1日起施行。
特此公告。
附件:川渝地区税务行政处罚裁量权实施办法.docx川渝地区税务行政处罚裁量权实施办法及裁量基准.docx
国家税务总局四川省税务局 国家税务总局重庆市税务局
2021年12月31日
相关链接: 关于《国家税务总局四川省税务局 国家税务总局重庆市税务局关于发布及的公告》的政策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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