丁磊向自媒体致歉,聊聊你不知道的企业震慑媒体手段

日前,网易CEO丁磊提出应统一充电口引发热议。自媒体“鱼眼观察”作者于平对此表示质疑。之后,于平再次发文称,自己收到网易公司法务部的一份法律函,要求其删稿和道歉。

1月14日下午,丁磊发文回应于平关于统一充电端口标准是否会阻碍行业创新的争议以及删稿函事件。

丁磊称,经内部沟通了解,发现稿函件确实不是临时工干的,团队正式员工的确存在着考虑不周、操作不当的问题。丁磊就此事向于平表示歉意,并表示已经撤回可以撤回的相关函件。

丁磊表示,在提案前团队做了大量的调研,发现充电口问题确实是很多人的痛点,因此才在政协会议上做了相关提案。

此外,丁磊还表示,自己同意于平关于市场和竞争的论述。但在技术逐步成型之后,需要制定一定的规范。在丁磊看来,真正的创新是挡不住的。

今日早上,于平再次发文称,自己收到丁磊的致歉信,丁磊在信中两度向其致歉,并宣布撤回之前的法律函。

此前,丁磊提交关于“统一智能电子设备充电器标准端口”的提案。1月10日,工信部公开回应此事表示,下一步将继续推进相关国家标准制定,促进充电接口及技术融合统一。

1月12日,“鱼眼观察”作者于平写了题为《丁磊为什么错了》的文章,针对丁磊建议统一智能电子设备充电接口的观点进行了质疑。

于平在文章中表示,无非是充电接口是否统一,应该交给企业,交给市场,通过合作和博弈去实现。在智能手机这样快速变化的行业,过早对技术标准进行统一,会扼杀企业创新的动力。

1月14日,于平再次发文称,自己的文章把丁磊及网易公司惹恼了。网易方面先是联系于平要求其删稿,于平拒绝了。随后,网易公司通过微信平台投诉其侵权。紧接着,网易公司法务部又给于平发了一份法律函,要求其删稿和道歉。

有哪些你不知道的企业震慑媒体的手段

今天上午,很多媒体群都在讨论丁磊的道歉回复信,夸丁磊的回复很有水平、有温度,用沟通化解了对抗,也显示了丁老板的胸襟,为网易拉回了一波好感。

其实,这个事件本身不是充电口统一不统一的问题,而是企业与媒体自媒体的沟通问题,是应该平等沟通?还是应该盛气凌人、来势汹汹、强势威胁让媒体删稿、闭嘴?

不过,像丁磊这样亲自道歉的老板有几个?别说老板,公司名义道歉的有几个?

如果媒体不删稿,分为两个情况,有事实错误,那经过沟通,大部分媒体应该都会更正,不更正的该投诉投诉,该回应回应;没有事实错误,要么就大方公开承认,承认也有艺术,比如有把裁员说成优化的,要么就保持沉默。当然也可以友好沟通,表达企业立场的观点。

但是也有一些企业(有大的,也有小的),通过各种手段震慑媒体,以达到让对方删稿或“从此闭嘴”的效果。

下面讲几个你可能不知道的例子:

一、 发动DDOS攻击,造成网站瘫痪

很多媒体都有网站,有公司通过各种手段,包括法律手段求删稿无果后,会采用黑客手段进行DDOS攻击,进行报复,造成网站瘫痪,本身这是违法的,构成破坏计算机信息系统罪。媒体应该及时报案。

二、 法务部盯着你

一般企业找媒体的沟通是,pr部门沟通,沟通无果后法务部致函;再无果,合作律师事务所发律师函进行警告,“若不xxxx,采将取法律诉讼”。

也有直接跨过pr部门沟通的,直接发律师函的。这都很常见。

罕见的是,企业的法务部(比如某全球知名公司)开个微博,专门关注你,你翻开关注列表,它关注的人可能寥寥数个,其中三两个报道过该企业的媒体自媒体。

这就造成一种God is watching you的感觉,你再写,法务部就要行动了,就要起诉了。

法务部还会私信警告,大部分自媒体对此还是很发怵的,因为被起诉后,律师费都承担不起。干脆以后不写了。

三、直接收到法院传票

本身稿件没问题,但有的公司会以起诉进行威胁。简单粗暴。

它还帮你权衡:你看,多一事不如少一事,只要你删了,我就撤诉。

很多自媒体不想花费心力、也没钱请律师,删除了事。

还有一些公司,根本不用沟通、发函的环节,直接起诉,然后法院发传票、通知开庭时间。

起诉索赔额动辄数百万、上千万,那点阅读量是否真的造成百万千万损失不论,数字吓都吓死你。

这里有个细节,有可能通知的开庭时间就是一周或十几天后,换个说法,开庭前一周才知道开庭时间。打你个措手不及。

然后去找律所,可能很多都是这个公司的合作律所,不能接,所以找律所也出现困难。

其他媒体自媒体同行知道后,也不敢写这家公司了,怕惹官司,大公司惹不起,事实性的不敢写,更别提批评类的评论类文章了。大家都噤若寒蝉了,甚至朋友圈都不敢发。

大家都在提资本控制舆论,更应该注意到“用法律手段控制舆论,震慑媒体、封住媒体的嘴”的现象。

媒体应该尊重事实、客观报道,但在遭遇不平等对话、无理高额索赔、豪横霸气威胁震慑的时候,也应该有人帮他们说说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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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马金露 HF1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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