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小康工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非公开发行可交换公司债券进入换股期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控股股东可交换公司债券进入换股期的基本情况

重庆小康工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股东重庆小康控股有限公司(简称“小康控股”)于2021年7月20日发行了2021年非公开发行可交换公司债券(第四期)(面向专业投资者)(简称“本期可交换债券”)。本期可交换债券简称“21康04EB”,债券代码“137123”,发行规模为人民币8.39亿元,债券期限为3年,标的股票为公司A股股票。

根据有关规定和《重庆小康控股有限公司2021年非公开发行可交换公司债券(第四期)募集说明书》(简称“募集说明书”)的约定,本期可交换债券将于2022年1月20日进入换股期,换股期限为2022年1月20日至2024年7月19日。如为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下一个交易日。换股期间,小康控股持有的本公司股份数量可能会因债券持有人选择换股而减少。

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截至本公告日,小康控股持有公司股份443,808,949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2.63%,其中通过“重庆小康控股有限公司—2021年非公开发行可交换公司债券(第三期)质押专户”持有2,937,232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22%;通过“重庆小康控股有限公司—2021年非公开发行可交换公司债券(第四期)质押专户”持有19,5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43%。小康控股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公司股份510,899,899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7.57%。假设债券持有人持有的可交换公司债券全部用于交换本公司股票,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均不会发生变化。

换股期内,可交换公司债券持有人是否选择换股以及实际换股数量等均存在不确定性,敬请投资者关注投资风险。

公司将密切关注本期可交换债券的换股情况,并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提醒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重庆小康工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1月15日

文章内容来自网络,如有侵权,联系删除、联系电话:023-85238885

参与评论

请回复有价值的信息,无意义的评论将很快被删除,账号将被禁止发言。

评论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