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充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实施《南充市矿业权出让收益市场基准价调整结果》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有关单位:

根据《四川省自然资源厅 四川省财政厅关于抓紧开展矿业权出让市场收益基准价调整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川自然资源函〔2020〕682号)要求,我市对矿业权出让收益市场基准价进行了调整,调整后的《南充市矿业权出让收益市场基准价调整结果》已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现予以公布,请遵照执行。

附件:1.南充市矿业权出让收益市场基准价调整结果

2.南充市矿业权出让收益市场基准价调整结果使用说明




南充市人民政府

2022年1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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