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万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万宁市 2021 年新能源汽车促消费临时性奖励措施的通知》(万府办函〔2021〕43 号)文件精神,为做好我市 2021 年新能源汽车促销费临时性奖励措施兑现,请各新能源汽车促消费临时性奖励申报人配合做好以下工作:
一、请 2021 年在万宁市初次登记上牌前 600 辆的新能源汽车所有人尽快到我局进行奖励申报工作,申报时间为 2022 年 1 月 1日至 1 月 31 日,逾期不申报的视为放弃奖励资格。补贴车辆范围可根据万宁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反馈的万宁市 2021 年注册新能源车明细表核对。
二、申报流程:车主自行到万宁市科技和工业信息产业局提交申报材料,并请携带个人身份证或企业/单位证照、车辆购销合同和销售发票、新能源汽车行驶证、车辆登记证书等原件,现场查验后归还。
三、申报材料(申请材料按顺序排列,并装订成册,一式 3份,复印件要本人签名按手印):
1.个人(单位)身份信息证明复印件;
2.车辆购销合同和销售发票复印件;
3.新能源汽车行驶证复印件;
4.车辆登记证书复印件;
5.个人(单位)银行卡复印件,需手写抄录开户行及银行账号。
万宁市科技和工业信息产业局地址:万宁市万城镇人民中路208 号 4 楼;
联系电话:62239609。
特此通告。
万宁市科技和工业信息产业局
2022 年 1 月 13 日
文章来源:万宁融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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