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提报2022年小企业产业园和小微企业创业创新基地重点跟踪培育计划的通知

各区、市民营经济(中小企业)主管部门:

       为持续推动小企业产业园和小微企业创业创新基地建设,帮助民营和中小微企业解决创业创新场地难题,市民营经济发展局2022年将继续开展小企业产业园和小微企业创业创新基地培育工作,现将有关提报工作通知如下。

        一、各区市要根据国家、省、市促进发展中小企业工作要求,认真研究2022年本辖区小企业产业园和小微企业创业创新基地引导培育工作,做好产业发展布局工作。一是加强调查摸底工作,重点围绕本地区重点发展产业,以及中小企业创业创新场地需要,做好深入考察调研。二是对新发现的发展前景较好的产业园、基地,各区市认真做好推荐工作,同时抓好区市级重点产业园、基地培育梯队,形成市级、区市级两级培育发展格局。

        二、各区市要做好2022年小企业产业园和小微企业创业创新基地重点跟踪培育计划的提报工作。市民营经济发展局将根据各区市提报情况,制订2022年度小企业产业园和小微企业创业创新基地重点跟踪培育计划。已认定的市级小企业产业园和小微企业创业创新基地不再填报(原列入2021年培育计划和2021年已申报未被认定的小企业产业园、基地需重新提报,名单见附件3)。

       三、各区市组织提报培育的2022年小企业产业园和小微企业创业创新基地将基本情况填入相应表格(附件1、附件2),一个园区(基地)填一张表,并将基本情况分别进行汇总填写基本情况汇总表(附件4、5),于1月20日前通过金宏网发送至市民营经济发展局创业创新服务处。


联系电话: 55583236、85912657、

 

附件1-5

 

   青岛市民营经济发展局

   2022年1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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