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通知》制定背景
"十三五"期间,在市委市政府坚强领导下,全市深化医改工作取得重大阶段性成效。为继续巩固前期改革成果,总结推广成熟经验,持续推动省、市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各项部署落地落实,深化医疗、医保、医药联动改革,推动医改由打好基础转向提升质量、由形成框架转向制度建设、由单项突破转向系统集成和综合推进,按照省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医药卫生体制改革2021年重点工作的通知》(川办函〔2021〕56号)及2021年8月24日市政府主要领导批示,由市卫生健康委牵头,结合乐山实际,研究制定我市推进医药卫生体制改革2021年重点工作,报市政府审定后实施。
二、《通知》制定出台过程
(一)起草过程。2021年8月,省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医药卫生体制改革2021年重点工作的通知》下发后,市卫生健康委赓即结合我市深化医改推进情况,形成《关于推进全市医药卫生体制改革2021年重点工作任务的通知(代拟稿)》,经市医改领导小组全体成员会议讨论研究修改,并书面征求收集了市委编办、市医保局、市市场监管局等17个部门及市卫生健康委各相关科室、市卫生健康委直属单位的意见。
(二)征求意见及修改情况。2021年9月14日,市卫生健康委书面征求了市委编办、市医保局、市市场监管局等17个部门及市卫生健康委各相关科室、市卫生健康委直属单位的意见后,根据反馈意见形成《关于推进全市医药卫生体制改革2021年重点工作任务的通知(代拟稿)》。未采纳意见、建议均已反馈相关部门。
三、《通知》主要内容及特点
《关于推进全市医药卫生体制改革2021年重点工作任务的通知(代拟稿)》坚持改革取向和问题目标导向,按照"尊重规律、实事求是、继承创新、前瞻眼光"的原则,将贯彻落实中央、省重点改革工作任务和乐山实际结合起来,按照深化医疗服务价格改革国家级试点市工作部署,突出强化"三医"改革系统联动、促进优质医疗资源均衡布局、深入实施健康乐山战略、统筹疫情防控与公共卫生体系建设等内容。全文共4个部分19项重点改革工作任务。其中,深化医疗服务价格改革、推动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推动优质医疗资源扩容和均衡布局、规范医疗联合体建设、提升基层医疗服务能力、发挥中医药特色优势、加强人才培养使用激励等7项重点工作任务,结合我市医疗卫生实际,进行创新或进一步细化。
文章内容来自网络,如有侵权,联系删除、联系电话:023-85238885
参与评论
请回复有价值的信息,无意义的评论将很快被删除,账号将被禁止发言。
评论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