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办法出台背景
欺诈骗保问题由来已久,近年来更加多发频发,极大危害医保资金运行安全,党中央国务院领导多次作出重要指示,加强基金监管,勿使医保基金成为新的“唐僧肉”。为切实保障医疗保障基金安全,鼓励社会各界举报欺诈骗取医疗保障基金行为,加大对欺诈骗保行为的打击力度,落实国家、省、市、县相关规定,经广泛征求意见、反复修改和法制审查,广饶县医疗保障局印发了规范性文件《广饶县打击欺诈骗取医疗保障基金行为举报奖励实施办法》。
二、办法出台依据
根据《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735号)、《国家医疗保障局办公室 财政部办公厅关于印发〈欺诈骗取医疗保障基金行为举报奖励暂行办法〉的通知》(医保办发〔2018〕22 号)、《山东省医疗保障局 财政厅关于印发〈山东省打击欺诈骗取医疗保障基金行为举报奖励实施细则〉的通知》、《东营市医疗保障局 财政厅关于印发〈东营市打击欺诈骗取医疗保障基金 行为举报奖励实施办法〉的通知》等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结合我县实际,制定《广饶县打击欺诈骗取医疗保障基金行为举报奖励实施办法》。
三、办法出台目的
制定《举报奖励实施办法》,调动群众参与打击欺诈骗保积极性,便于医保部门掌握更多的医保违法违规线索,及时查处医疗保障欺诈骗保行为,切实维护医保基金安全。
四、办法主要举措
《举报奖励实施办法》共六章二十八条,对举报奖励范围、奖励认定、奖励标准、奖励程序等作了细化、可操作性强的阐述。第一章,总则,共7条:介绍了实施办法制定的依据、辖区管理、经费保障及举报途径;第二章,奖励范围,共3条,明确了给予奖励和不予奖励的情形;第三章,奖励认定,共2条,列举了不同主体常见的欺诈骗保行为;第四章,奖励标准,共3条,对奖励标准、奖励方式、 奖励实施作出规定;第五章,奖励程序,共9条,明确了奖励的领取形式和资金的支付方式;第六章,责任及其他,共4条,主要明确《举报奖励实施办法》的解释权和生效日期。
办法政策依据增加《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笫735号),以及重新修订的《山东省打击欺诈骗取医疗保障基金行为举报奖励实施细则》、《东营市打击欺诈骗取医疗保障基金行为举报奖励实施办法》。
文章内容来自网络,如有侵权,联系删除、联系电话:023-85238885
参与评论
请回复有价值的信息,无意义的评论将很快被删除,账号将被禁止发言。
评论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