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市科发〔2022〕2号
南充市科学技术局 南充市财政局
关于组织申报2021年度省级转移支付科技项目的通知
市辖三区教育科技和体育局、财政局,西充县教育科技和体育局、财政局,南充经开区经济发展局、财政局,南充国家农业科技园区管委会,有关单位:
为深入推进创新驱动引领高质量发展,根据《四川省科技计划项目管理办法》(川科计〔2018〕4号)和《四川省科技计划项目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川财规〔2019〕10号)等文件要求,结合工作实际,市科技局、市财政局联合启动2021年度省级转移支付科技项目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资金支持方式、类别及经费
(一)支持方式
本次专项资金采取前补助支持方式。
(二)支持类别及经费
1.科技成果转移转化示范项目。填写《四川省转移支付科技成果转移转化项目申报书》。围绕我市汽车汽配、油气化工、食品饮料“三大千亿产业集群”和高端装备制造、电子信息、生物医药“三大百亿战略性新兴产业”以及丝纺服装、现代农业优势传统产业发展,以企业为主体,产学研合作,重点组织实施一批中试放大、技术熟化、推广应用、工程化配套等产业化前端且技术水平高、市场前景好、经济社会效益明显的重点科技成果转移转化示范项目。每项支持经费不超过100万元。
2.科技成果转移转化平台项目。填写《四川省转移支付科技成果转移转化平台项目申报书》。以“完善技术市场体系,畅通技术转移成果转化渠道”为目的,重点组织实施一批技术中试、技术熟化、技术转移、成果转化以及技术市场体系等成果转化平台建设项目。每项支持经费不超过50万元。
二、实施周期
项目实施周期为2年,自2022年1月起。
三、支持方向和重点
1.汽车汽配:重点支持汽车整车、零部件及控制系统等汽车汽配产业领域的成果转化和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的推广应用。
2.油气化工:重点支持石油化工、天然气化工、盐化工、生物化工、精细化工等方面的成果转化和化工新材料推广应用。
3.食品饮料:重点支持农产品深加工技术及创新产品,优势特色发酵食品新工艺、新产品、新装备等创新成果中试及产业化,白酒、啤酒、果酒发酵技术、智能化装备及产业化,新型发酵菌剂及活性培养物的产业化在食品饮料中应用推广,特色食品饮料加工储运过程品质保持及安全风险综合防控技术,大宗食品饮料加工副产物综合利用关键技术及产业化等。
4.丝纺服装:重点支持茧丝绸缫丝、织造、染整等蚕桑丝绸领域以及纺织、服装产业领域的成果转化和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的推广应用。
5.现代农业:重点支持粮油、生猪、蔬菜、蚕桑、晚熟柑橘、木本油料、中药材、牛羊、水产、酒业领域的农作物及畜禽水产新品种(配套系)、生态高效养殖技术等科技成果中试熟化和产业化示范;支持粮油作物生产机械、经济作物生产机械、畜禽水产设施设备等科技成果的中试熟化和产业化示范。
6.高端装备制造:重点支持工业数控系统、智能成套装备、智能柔性生产线、智能机器人及其关键零部件、增材制造装备及其应用系统、智能传感与控制装备、智能检测与装配装备、先进电力装备、先进制造技术、航空航天、燃机、轨道交通、车辆检测、安全饮用水设备等领域技术及关键装备示范应用及产业化。
7.电子信息:重点支持集成电路设计工具、集成电路产品、集成电路测试等微电子技术,操作系统、数据库管理系统、中间件、语言处理系统等基础软件,以及研发设计类和生产控制类的工业软件,光传输交换设备、卫星通信设备等通信产品,半导体发光器件、片式元件和集成无源元件、片式导体器件、电力电子器件、中高档机电组件、射频及微波等新型电子元器件,以及新一代信息技术在农业、制造、金融、政务、公共安全、旅游、教育、传媒、环保、交通、医疗康养、物流等领域关键技术示范应用及产业化。
8.生物医药:重点支持抗击和防范新冠肺炎药物、新型疫苗和生物诊断产品、生物分离纯化技术及检测产品、生物技术加工天然产物等医药生物技术与产品、常见重大疾病防治用生物技术药物、中药创新药物、中药新品种的开发、中药资源可持续利用、中药制药装备及其集成和传统中药的发酵生产及技术,常见重大疾病治疗用新药、药物合成新技术、药物制剂新技术与新剂型、药物制剂新辅料、新型体外诊断技术等化学药技术与产品,康复治疗技术及产品,医学设备、医疗器械、生物医学材料、药物制造装备,生物催化技术及产品、微生物发酵新技术、新型高效工业酶制剂、天然产物有效成份的分离提取及加工技术等示范应用及产业化。
四、申报要求
(一)凡在南充市辖三区、西充县、南充经开区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运行管理规范、有一定研发和科技成果转化能力的企业、高校、科研院所以及其他具备科研开发或科技成果转化能力的单位,均可单独或联合申报,其中,科技成果转移转化示范项目限企业单独或牵头申报。
(二)鼓励产学研联合申报,多家单位联合申报,所列合作单位均须签订相应的合同或协议,且知识产权归属清晰,权利义务明确。
(三)申报企业资产及经营状态良好,具有良好的资金筹措能力。上年度销售收入应达到500万元以上,项目实施期预计实现销售收入2000万元以上,企业自筹与申报经费的比例不低于1:1,并提供自筹能力相关材料(以下材料之一:企业申报时上月末企业财务报表或上月末银行对账单,财务数据涉密的单位除外)。
(四)纳入市统计部门研发投入(R&D)调查范围的企业,须提供已在统计联网直报平台上报送的2020年度研发(R&D)统计年报表(包括企业研发项目情况107-1表、企业研发活动及相关情况107-2表)。
(五)每个项目申报人和企业限申报1项,目前承担有尚未结题验收的中、省、市级科技计划项目的项目负责人不得申报。项目负责人须有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或本科以上学历(本科毕业工作5年以上,硕士研究生毕业工作2年以上)或获得市级以上科技进步奖的科技人员(获得个人证书)。
(六)转化成果必须是2017年1月1日以后,取得的发明专利(含国际PCT专利、植物品种权,生物医药成果可放宽至2014年1月1日以后)、获得“嘉英荟·南充双创大赛”十大创新项目、市级以上科技奖励的科技成果,以及承担省级及以上科技计划项目验收通过后的项目成果,或取得的特殊行业准入证书或检测报告。
(七)转化成果应已完成研发且已经进入中试阶段,技术水平达到国内先进或以上,具有良好的市场应用场景。
(八)申报企业须提供会计事务所出具的2021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或财务报表(申报单位对审计报告、财务报表的真实性负责)。
(九)同一项目不得以任何形式多渠道、跨计划重复申报。
(十)项目申报单位要对项目申报材料严格把关,确保申报材料真实有效,报送项目纸质材料的同时须报送项目单位承诺书和申报人技术职称或学历证书复印件(将承诺书和技术职称或学历证书复印件附在纸质材料最后)。
(十一)本次申报实行限额申报,市辖三区每区推荐名额不超过3项,南充经开区推荐名额不超过1项,西充县限报农业领域科技成果转移转化示范项目,推荐名额不超过2项。
(十二)不受理涉密项目。
五、申报流程
(一)本次项目申报实行纸质材料申报。
(二)归口市辖三区、西充县、南充经开区管理企事业单位申报。申报人填报的申报书经申报单位审核后,将申报纸质材料(申报书及其附件装订成册)签署意见并加盖申报单位公章后(申报单位名称与公章必须一致),一式5份报送当地科技主管部门,截止时间为2022年1月18日(星期二)12:00,逾期不再受理;经归口科技部门会同同级财政部门审核汇总后,形成正式推荐文件,将推荐函、《2021年度省级对下转移支付科技项目汇总表》(各1份)及纸质申报书一式5份报市科技局成果管理与科普科,并将项目汇总表电子版本发送至邮箱:550790531@qq.com,截止时间为2022年1月19日(星期三)18:00,逾期不再受理。
(三)市直属事业单位、驻市高校、科研院所申报。申报人所填报的申报书经申报单位审核后,将申报纸质材料(申报书及其附件装订成册)签署意见并加盖申报单位公章后(申报单位名称与公章必须一致),一式5份连同《2021年度省级对下转移支付科技项目汇总表》1份直接报市科技局成果管理与科普科,并将项目汇总表电子版本发送至邮箱:550790531@qq.com,截止时间为2022年1月19日(星期三)18:00,逾期不再受理。
六、业务咨询及联系人
市科技局成果管理与科普科:谯斌 马文龙 2223280
联系地址:顺庆区万年西路2号市政府1号楼11楼
市财政局教科文科:马华 2260786
联系地址:顺庆区万年西路2号市政府2号楼8楼
附件:1.四川省转移支付科技成果转移转化示范项目申报书.doc
南充市科学技术局 南充市财政局
2022年1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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