绵阳市科学技术局关于组织开展2022年度高新技术企业培育库建设工作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加大高新技术企业培育工作力度,现组织开展2022年度高新技术企业培育库建设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标

    引导企业加大研发投入,提升创新能力,挖掘、储备、培育一批未来12年有望成功申报高新技术企业的重点目标企业。

 二、入库条件

(一)入库企业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近一年企业的所得税缴纳方式为查账征收。

(二)企业主要产品(服务)技术符合国家重点支持的高新技术领域。

(三)企业财务管理制度规范,建立研发经费投入预算管理制度,设立研发经费辅助账或专账核算。

(四)企业创新能力较强,有年度研发创新计划,成果转化应用成效明显,拥有一定数量的知识产权或正在申请知识产权。

(五)近一年企业没有发生重大安全、重大质量事故或环境违法行为。

国家科技型中小企业、建有市级及以上研发平台的企业优先纳入培育库。

    已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不需要入库;申报2022年高新技术企业的未在库企业需入库。

三、入库政策

入库企业在培育期内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的,可按照市、区政策享受高新技术企业认定一次性奖励。

四、工作流程

1.符合入库条件的企业请于118日前将《高新技术企业培育库信息表》(附件1)发送至各县(市、区)、园区科技局。

2.各县(市、区)、园区科技局将《高新技术企业培育库信息表》收集后进行审核,并将符合入库条件的企业名单于120前盖章报送至市科技局高新科。

联系电话:2332431,邮箱:501830349@qq.com

 

附件:高新技术企业培育库信息汇总表.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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