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转发《关于开展2021年度山东省科技成果转化贷款贴息申报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各银行机构,各有关国家科技型中小企业:

现将省科技厅《关于开展2021年度山东省科技成果转化贷款贴息申报工作的通知》(通知详见附件1)转发给你们,请符合条件的企业按照通知要求,认真参与2021年度山东省科技成果转化贷款贴息申报工作。有关事项补充通知如下:

一、贴息对象

2020年12月16日至2021年9月30日期间备案公告的科技成果转化贷款企业(详见附件2-4)。企业可选择备案公告范围内,在申报截止日之前已完成还本付息的任意一笔科技成果转化贷款享受一次性利息补贴。

二、补贴标准

贷款贴息按企业完成还本付息后,实际支付贷款利息的 40%进行补贴,每家企业最高贴息50万元。实际支付贷款利息以企业付息凭证为准,每家企业只享受一次利息补贴。

三、申请方式

请有关企业于2021年12月28日至2022年1月24日登录山东省科技云平台http://cloud.kjt.shandong.gov.cn/,通过“网上大厅-服务-山东省科技成果转化贷款管理系统”,按照系统相关提示和要求在线完成贷款贴息申报工作。未注册的企业需按照系统要求注册账号。

四、银行结息确认

请有关银行在企业申报贷款贴息前完成贷款结息确认,并填写实际支付利息。

五、注意事项

1.企业如有多笔贷款列入附件所附的三批公告之中且贷款均全部结清,本次须选择一笔进行贴息申报,否则将失去贴息资格。如果三批公告中存在未结清的贷款,可在贷款结清后参加2022年度的贴息申报。

2.实际已结清,但系统显示未结清的贷款可以联系贷款银行在本平台进行结息确认。

3.在2020年第四季度备案公告之前的贷款不能参加本次申报。

4.山东省科技成果转化贷款贴息申报工作在政策有效期内,根据省科技厅要求每年组织一次申报。

六、联系方式

业务咨询电话:0631-5810809

技术支持电话:0531-66777094

附件:

1.关于开展2021年度山东省科技成果转化贷款贴息申报工作的通知.docx

2.2020年第四季度山东省科技成果转化贷款风险补偿备案情况公告(威海市).docx

3.2021年第一季度山东省科技成果转化贷款风险补偿备案情况公告(威海市).docx

4.2021年第二季度山东省科技成果转化贷款风险补偿备案情况公告(威海市).docx

威海市科学技术局

2021年1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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