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工信局,开发区经济发展部、高新区科技创新发展部、度假区经发局,相关企业:
按照《聊城市两化融合管理体系贯标试点企业认定办法》(聊工信发〔2019〕135号)规定,现组织开展2022年聊城市两化融合管理体系贯标试点企业申报工作。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1.在聊城市辖区内登记注册、依法纳税,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财务状况和运营情况良好。
2.两化融合基础条件良好,企业数字化建设具备一定基础。对建立两化融合管理体系有需求,自愿开展贯标工作。
3.申报试点的企业应通过山东省两化融合服务平台评估系统(http://sdpg.cspiii.com/)开展评估,评估结果作为贯标工作的重要依据和参考。
4.具有建立实施管理体系的经验,如质量、环境、能源、职业健康安全、信息安全和信息技术服务的企业优先。
5.已确定为国家级、省级贯标试点的企业和已经通过两化融合管理体系评定的企业无须重复申报。
二、申报程序及要求
1. 企业填报《2022年聊城市两化融合管理体系贯标试点企业申报书》(见附件2),向所在县级工信部门提出申请。
2. 各县(市、区)、市属开发区工信部门要认真把关,确保企业申报材料符合申报要求、证明材料完整并真实有效,并出具推荐报告。
3.市工信局组织专家对申报材料进行评审后确定并公布两化融合管理体系贯标试点企业名单。
4.请于1月14日前将县级部门推荐报告、推荐汇总表(见附件1)和企业申报书(见附件2,A4版胶装,一式2份)加盖公章后报送至市工信局工业互联网科,电子版发送至指定邮箱,逾期不予受理。
三、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8288381
电子邮箱:lcsgxjgyhlwk@lc.shandong.cn
联系地址:聊城市政府北楼716室
附件:
1. 2022年聊城市两化融合管理体系贯标试点企业推荐汇总表;
2. 2022年聊城市两化融合管理体系贯标试点企业申报书 ;
3.《聊城市两化融合管理体系贯标试点企业认定管理暂行办法》;
聊城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2年1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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