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市居民韩女士一年来深受楼上漏水困扰,在多次、多方沟通无效后,韩女士将邻居告上了法庭。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据韩女士所述,楼上邻居邓某家装修时私自将主管道下水改成四个弯装到墙里,又从地面拐弯至阳台上,导致下水不畅。
2020年春节前半个月左右,韩女士家的厨房上方第一次发生漏水情况,2020年5月发生第二次漏水,紧接着主卫生间漏水,2020年9月第四次漏水,2021年2月5日第五次漏水。由于多次漏水,韩女士家的厨房墙壁、橱柜、排油烟机,及卫生间天棚均受到了不同程度的损坏。
韩女士表示,邓某态度恶劣,无法沟通,物业社区都不能解决,甚至报警派出所出警后仍没有成功调解。因此,韩女士向法院提出诉讼,要求邓某将主管道恢复原状,将阳台下水管撤掉,并赔偿韩女士的经济损失。
经审理,法院认定邓某将涉案房屋厨房进行了拆改,将下水主立杠由厨房接到阳台,在阳台铺设下水管道。韩女士的厨房位于该阳台下方,根据日常生活经验法则,韩女士的房屋漏水可推定系邓某行为导致,故邓某的拆改行为侵犯了韩某的权益,对韩女士房屋的顶层防水层造成破坏。
最终,法院判定邓某应将其铺设的阳台下水管道拆除,并将下水主立杠恢复至初始状态,其恢复后下水主立杠的需符合国家、行业标准,并赔偿韩女士房屋损失费。
潇湘晨报记者钟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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