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10月份不合格食品风险控制情况的通告

济南市钢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关于10月份不合格食品风险控制情况的通告

 

2021年10月份,区级食品安全监督抽检核查处置任务中,涉及我区5家生产经营企业。现将不合格食品风险控制情况通告如下:

一、济南市钢城区客都生活超市涉嫌经营农药残留含量超过食品安全标准限量的食品(枣)

(一)抽检基本情况。

抽检日期:2021年9月8日。

样品名称:枣

不合格情况:该批次枣氰戊菊酯和S-氰戊菊酯项目项目不符合GB 2763-2019《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二)核实情况:

1.现场检查情况:2021年10月14日进行现场检查,现场未发现被抽检同批次的枣。

2.查封扣押措施:无。

3.购销情况:购进销售4.9kg。

(三)监督企业召回情况:2021年10月14日当场告知整改。该单位于2021年11月2日提交排查整改报告,已主动停止与供货商合作、落实索证索票义务、确保源头可追溯,开展自查整改。

(四)其他风险控制措施。广大消费者如果发现食品安全违法行为,可拨打12345热线电话投诉举报。

二、莱芜鲁百商贸有限公司经营农药残留含量超过食品安全标准限量的食用农产品(胡萝卜)

(一)抽检基本情况。

抽检日期:2021年9月9日。

样品名称:胡萝卜

不合格情况:该批次胡萝卜甲拌磷(包括甲拌磷砜和甲拌磷亚砜)项目不符合GB 2763-2019《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二)核实情况:

1.现场检查情况:2021年10月14日进行现场检查,现场未发现被抽检同批次的胡萝卜。

2.查封扣押措施:无。

3.购销情况:购进10kg,销售10kg。

(三)监督企业召回情况:2021年10月14日当场告知整改。该单位于2021年10月28日提交排查整改报告,已主动加强索证索票及责任明确、提高质量管理水平,开展自查整改。

(四)其他风险控制措施。广大消费者如果发现食品安全违法行为,可拨打12345热线电话投诉举报。

三、莱芜市钢城区利众百货商店经营农药残留含量超过食品安全标准限量的食用农产品(冬枣)

(一)抽检基本情况。

抽检日期:2021年9月9日。

样品名称:冬枣

不合格情况:经抽样检验,氰戊菊酯和S-氰戊菊酯项目不符合GB 2763-202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二)核实情况:

1.现场检查情况:2021年11月10日进行现场检查,现场未发现被抽检同批次的冬枣。

2.查封扣押措施:无。

3.购销情况:购进10kg、销售10kg。

(三)监督企业召回情况:2021年11月10日当场告知整改。该单位于2021年12月5日提交排查整改报告,已主动停止经营该供货商的冬枣、加强进货查验落实、规范农残快检,确保可溯源有保障,开展自查整改。

(四)其他风险控制措施。广大消费者如果发现食品安全违法行为,可拨打12345热线电话投诉举报。

四、莱芜钢铁集团有限公司新兴大厦采购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原料(姜)

(一)抽检基本情况。

抽检日期:2021年9月7日。

样品名称:

不合格情况:经抽样检验,噻虫胺、噻虫嗪项目不符合GB 2763-2019《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二)核实情况:

1.现场检查情况:2021年10月14日进行现场检查,现场未发现被抽检同批次的姜。

2.查封扣押措施:无。

3.购销情况:购进2.55kg、使用2.55kg。

(三)监督企业召回情况:2021年10月14日当场告知整改。该单位于2021年11月9日提交排查整改报告,已主动停止购进该供货商的姜、规范索证索票确保源头可追溯、留存相关材料落实主体责任,开展自查整改。

(四)其他风险控制措施。广大消费者如果发现食品安全违法行为,可拨打12345热线电话投诉举报。

五、银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莱芜银座钢城店经营农药残留含量超过食品安全标准限量的食用农产品(豇豆)

(一)抽检基本情况。

抽检日期:2021年9月24日。

样品名称:豇豆

不合格情况:经抽样检验,噻虫嗪项目不符合GB 2763-202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二)核实情况:

1.现场检查情况:2021年10月21日进行现场检查,现场未发现被抽检同批次的豇豆

2.查封扣押措施:无。

3.购销情况:购进18kg、销售17.766kg,损耗0.234kg

(三)监督企业召回情况:2021年10月21日当场告知整改。该单位于2021年11月9日提交排查整改报告,已主动停止经营该供货商的蔬菜、加强进货查验落实、规范留存材料落实主体责任,开展自查整改。

(四)其他风险控制措施。广大消费者如果发现食品安全违法行为,可拨打12345热线电话投诉举报。

特此通告。

 

 

 

 

济南市钢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2年1月4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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