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原协议及终止协议主要内容:
2021年2月28日,上海君实生物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与阿斯利康制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阿斯利康制药”、“推广方”)签署了《独家推广协议》(以下简称“原协议”),公司授予阿斯利康制药特瑞普利单抗注射液(商品名:拓益?)在中国大陆地区后续获批上市的泌尿肿瘤领域适应症的独家推广权,以及所有获批适应症在非核心城市区域的独家推广权。公司继续负责核心城市区域除泌尿肿瘤领域适应症之外的其他获批适应症的推广。
随着公司自建的商业化团队逐步成熟,特瑞普利单抗注射液更多适应症成功纳入最新版国家医保目录,为更好地落实公司下一发展阶段的产品商业化推广策略,积极应对未来的市场竞争格局,经双方友好协商,2021年12月31日,公司与阿斯利康制药签署了《独家推广协议之终止协议》(以下简称“终止协议”),原协议自2022年1月1日(以下简称“终止日”)起终止,公司收回原协议约定的特瑞普利单抗注射液推广权。
●风险提示:终止协议签署后,公司与推广方将进行文件资料、数据及市场等交接,短期内可能对公司销售活动存在影响,对公司利润影响具有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防范投资风险。
一、终止协议的基本情况和审议程序
2021年2月28日,公司与阿斯利康制药签署了《独家推广协议》,根据协议安排,公司授予阿斯利康制药特瑞普利单抗注射液(商品名:拓益?)在中国大陆地区后续获批上市的泌尿肿瘤领域适应症的独家推广权,以及所有获批适应症在非核心城市区域的独家推广权。公司继续负责核心城市区域除泌尿肿瘤领域适应症之外的其他获批适应症的推广。详见公司于2021年3月1日披露的《上海君实生物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自愿披露关于与阿斯利康制药签署独家推广协议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1-016)。
随着公司自建的商业化团队逐步成熟,特瑞普利单抗注射液更多适应症成功纳入最新版国家医保目录,为更好地落实公司下一发展阶段的产品商业化推广策略,积极应对未来的市场竞争格局,经双方友好协商,2021年12月31日,公司与阿斯利康制药签署了《独家推广协议之终止协议》,原协议自终止日起终止,公司收回原协议约定的特瑞普利单抗注射液推广权。公司商业化团队将负责特瑞普利单抗注射液在中国大陆地区的全部推广活动。
公司与阿斯利康制药不存在关联关系,本次签署的终止协议不构成关联交易,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审议。
二、后续工作安排
(一)终止推广授权:推广方因原协议获得的公司授权应终止,推广方不再推广特瑞普利单抗注射液。如推广方委托任何分许可方进行推广(无论以公司名义还是推广方名义),推广方应保证该等分许可方自终止日起,终止以公司或推广方的名义进行推广活动。
(二)双方将积极沟通,协商处理有关原协议项下的未尽事宜及交接安排,并签署补充协议进行确认。
三、对公司的影响
特瑞普利单抗注射液自上市以来,销量主要集中于核心城市区域,非核心城市区域的销量占整体销量比例较小。此外,《国家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药品目录(2021版)》新增纳入特瑞普利单抗注射液的两项适应症,将有利于进一步推动该药物的市场推广、提升整体销售规模,公司商业化团队将继续负责特瑞普利单抗注射液在中国大陆地区的全部推广活动,并加强在非核心城市区域的推广力度。本次终止推广合作是基于双方友好协商、审慎判断并充分沟通后做出的决定,预计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构成重大不利影响,不会损害公司及股东的利益。
四、风险提示
终止协议签署后,公司与推广方将进行文件资料、数据及市场等交接,短期内可能对公司销售活动存在影响,对公司利润影响具有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防范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上海君实生物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1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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