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12月31日,工信部发布《重点新材料首批次应用示范指导目录(2021年版)》,自2022年1月1日起施行。《重点新材料首批次应用示范指导目录(2019年版)》同时废止。
新材料是指新出现的具有优异性能或特殊功能的材料,或是传统材料改进后性能明显提高或产生新功能的材料。新材料的发现、发明和应用推广与技术革命和产业变革密不可分。加快发展新材料,对推动技术创新,支撑产业升级,建设制造强国具有重要战略意义。
基于此,2016年12月30日,工业和信息化部、发展改革委、科技部、财政部以工信部联规〔2016〕454号印发《新材料产业发展指南》。该《指南》分产业背景、总体思路、发展方向、重点任务、保障措施5部分。《指南》提出,重点任务是:突破重点应用领域急需的新材料;布局一批前沿新材料;强化新材料产业协同创新体系建设;加快重点新材料初期市场培育;突破关键工艺与专用装备制约;完善新材料产业标准体系;实施“互联网+”新材料行动;培育优势企业与人才团队;促进新材料产业特色集聚发展。
为贯彻落实《新材料产业发展指南》,做好重点新材料首批次应用保险补偿机制试点工作,工信部从2017年开始发布《重点新材料首批次应用示范指导目录》。对于新材料推广应用中存在的特殊风险,保监会会根据目录中的产品提供定制化的新材料产品质量安全责任保险产品。符合条件的申请企业,可申请中央财政保费补贴资金。
目录按照《新材料产业发展指南》对新材料的划分方法,分为先进基础材料、关键战略材料和前沿新材料三大类,每个大类里面又细分小类。其中,与化工紧密度较高的是先进基础材料中的先进化工材料以及关键战略材料中的高性能纤维和新型能源材料。
此前,工信部已发布2017、2018、2019等版本的《重点新材料首批次应用示范指导目录》。如今,工信部再次更新并发布了《重点新材料首批次应用示范指导目录(2021年版)》。
该指导目录包括先进基础材料、关键战略材料、前沿新材料等三大类共304种。先进基础材料包括先进钢铁材料、先进有色金属材料、先进化工材料、先进无机非金属材料,以及其他材料,共198种。根据名单,先进化工材料包括:特种橡胶及其他高分子材料、工程塑料、膜材料、电子化工新材料,以及其他先进化工材料,共69种。关键战略材料包括高性能纤维及复合材料、稀土功能材料、先进半导体材料和新型显示材料、新型能源材料共82种。
文章内容来自网络,如有侵权,联系删除、联系电话:023-85238885
参与评论
请回复有价值的信息,无意义的评论将很快被删除,账号将被禁止发言。
评论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