格隆汇1月3日丨风清洁能源(01165.HK)宣布,于2021年12月30日,卖方(包括江西顺风、上海顺能及顺风光电,均为公司附属公司)与买方(新疆丝路乾元能源,为国家电投集团新疆能源化工的全资附属公司)订立四份买卖协议,据此,卖方已有条件同意出售,而买方已有条件同意购买标的股权(即所有目标公司的100%股权),总代价为人民币8.896亿元。
据悉,该等出售事项的标的太阳能发电站截至2021年6月30日止六个月的总功率及总发电量分别占集团太阳能发电站(不包括与2021年第一次出售事项、2021年第二次出售事项、强制出售及2021年第三次出售事项有关的太阳能发电站)截至2021年6月30日止六个月总功率及总发电量的53.9%及62.7%。
于公告日期,集团持有通威且末及新疆普新诚达的全部股权、海南鑫昇的90%股权及新疆天利恩泽的95%股权。于完成后,各目标公司将不再为公司的附属公司。
公司拟将该等出售事项所得款项净额作以下用途:(1)人民币8.096亿元将用作在收到每一笔所得款项净额后一个月内偿还集团对(其中包括)Sino Alliance及其他债权人的债务;及(2)人民币8000万元将用于2022年12月31日前集团的营运资金。
此外,公司已向联交所申请股份自2022年1月4日上午九时正起于联交所恢复买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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