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字解读】广饶县烟草专卖局关于《广饶县烟草制品零售点合理布局规定》的解读

2021年12月13日,广饶县烟草专卖局印发《广饶县烟草制品零售点合理布局规定》(广烟专字[2021]1号),现解读如下:

一、政策背景

《广饶县烟草制品零售点合理布局规定》(广烟专[2019]1号)实施近两年以来,在广饶县卷烟市场资源配置、零售市场主体进入、维护市场秩序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但自2021年国家烟草专卖局重新修订施行了《烟草专卖许可证管理办法实施细则》(国烟法[2020]205号),该实施细则重新细化了制定烟草制品零售点合理布局的具体要求,并将幼儿园周围纳入了禁止办理烟草专卖许可证区域。国家烟草专卖局也明确提出在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管理中要“坚持行政许可原则,严格依法行政,依法审批,认真落实合理布局规定,保持零售户梳理稳定,防止零售户无序过快增长”的工作要求。东营市烟草专卖局也提出深入分析零售市场状况,充分结合辖区实际,按照坚持依法行政、公平公正公开、坚持科学规划、均衡发展、坚持服务社会、保障消费、坚持照顾特殊群体、维护社会稳定、坚持信赖保护、动态调整等五项原则修订现行合理布局规定,充分发挥合理布局的规划作用,调节区域分布,满足市场需求,保证烟草零售户总体数量稳定,总体达到山东省烟草专卖局烟草制品零售点基本满足社会需要、零售户规范经营、市场秩序良好的目标。

二、出台目的

进一步贯彻落实国家局、省局、市局的工作要求,规范烟草制品零售市场经营秩序,加强烟草制品零售点布局管理,切实维护国家利益,保护烟草制品经营者、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保护未成年人免受烟侵害。

三、决策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烟草专卖许可证管理办法》《烟草专卖许可证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的要求,及东营市烟草专卖局出具的《东营市烟草专卖局关于烟草制品零售点合理布局规划的指导意见》,结合广饶实际,广饶县烟草专卖局重新修订了《广饶县烟草制品零售点合理布局规定》(广烟专〔2021〕1号),为广饶县烟草专卖局规范辖区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的办理提供依据。

四、起草过程

根据东营市烟草专卖局印发的《东营市烟草专卖局关于烟草制品零售点合理布局规划的指导意见》,结合广饶实际情况,由广饶县烟草专卖局牵头,分别向烟草专卖服务大厅新办证人员、现有持证零售户、消费者进行调研征求意见,在意见基础之上进行了修改完善,并进行了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经广饶县司法局备案发布后实施。

五、主要内容

本规定适用于广饶县行政区域内新办、重新申领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的单位及个人。广饶县烟草制品零售点合理布局遵循“合理布局、满足消费、便民利民、合法合规”的原则,根据辖区内的人口数量、交通状况、经济发展水平、消费能力等因素综合确定。

不予发放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的情形详见文件第四条。

零售点布局实行按需设置,特殊情形的按照第五条和第六条执行。

六、名词解释

经营场所是指从事烟草专卖品销售、交易、储存的地方。

独立的经营场所是指经营场所与居住场所从空间上相分离,两者在空间上互相断开,不能出现无障碍通行的情况,存在无障碍通行的场所均视为经营场所。

与住所相独立是指在卷烟经营场所不能存在持证人、经营者、住宿人员、从业人员或共同居住人员的居住场所。

固定的经营场所是指经营烟草专卖品的地方不可移动,且是合法拥有,不能是违章、临时、非法的建筑和流动摊点。

经营场所是否独立以及独立的具体情况,需经烟草专卖行政执法部门人员到现场实地考察、记录,并经申办人签字确认。


政策原文:广饶县烟草专卖局关于印发《广饶县烟草制品零售点合理布局规定》的通知(广烟专〔2021〕1 号)(GRDR-2021-0700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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