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领导解读】广饶县司法局于学村局长对《关于调整广饶县人民政府2021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的解读材料

一、调整背景

2021年8月24日,经县委、县政府研究同意,广饶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了《广饶县人民政府2021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以下简称《目录》),并在广饶县政府网站向社会予以公布。《目录》共包含8项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因《广饶县重大突发事件应急保障体系建设规划(2021—2030年)》《广饶县“十四五”卫生健康发展规划》等事项尚未完成制定程序,为提高决策质量,结合我县实际,经县委、县政府同意,对2021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进行调整。

二、调整依据

根据国务院《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和《山东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有关规定,根据实际情况,经县委、县政府同意后对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进行动态调整。

三、调整内容

将县应急管理局承办的《广饶县重大突发事件应急保障体系建设规划(2021—2030年)》、县卫生健康局承办的《广饶县“十四五”卫生健康发展规划》等事项调整出目录。同时将县商务局承办的《关于进一步加快全县电子商务发展的意见》、县公安局承办的《广饶县烟花爆竹燃放管理暂行办法》2项决策事项调整入目录。




政策原文:广饶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调整广饶县人民政府2021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的通知(广政办发〔2021〕15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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