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市场监管总局、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食品安全工作部署要求,根据济南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21年度市级食品安全监督检查工作计划》的通知要求,结合我区食品安全工作实际,制定2021年度区级食品安全监督检查工作计划。
一、工作目标
严格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食品安全“四个最严”要求,坚持问题导向,聚焦防范风险,切实发挥各级市场监管部门的职能作用,加大食品安全监督检查力度,提升整体监管效能,防范区域性食品安全风险,守住不发生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的底线,以优异成绩喜迎党的百年华诞。
二、重点环节
检查按照“双随机、一公开”原则,采用飞行检查、联合检查、重点检查、督导检查等方式进行。2021年度区局食品监管科原则上每半个月至少安排或参与省、市级一次监督检查,检查对象从以下检查重点中选定。
(一)生产环节。本区部分大型企业、规模以上企业和高风险食品生产企业;部分多次监督抽检不合格食品生产企业;部分投诉举报、舆情反映涉及的食品生产企业和小作坊。
(二)流通环节。农贸市场,食品安全风险等级为D级的经营者,连锁超市总部,校园周边食品销售者和抽检出不合格样品的食品销售者。
(三)餐饮环节。学校(幼儿园)食堂,社会大中型餐饮,重要节假日期间高速公路服务区、旅游景区等场所的餐饮服务单位,养老机构食堂,承办区级重大活动的餐饮接待单位和发生过食品安全事件或近期抽检出不合格样品的部分餐饮单位。
(四)特食环节。对所有保健食品生产企业、特殊食品连锁经营总部及其门店(药店、母婴店、大型商超、专卖店等)、抽检监测不合格产品较多的生产经营单位等开展监督检查。
三、工作要求
(一)制定检查计划。结合风险分级分类管理与监管工作实际,统筹制定实施年度检查计划,列出检查企业、检查事项、检查方式、检查频次、检查时间,做到检查重点突出、检查频次均衡、检查区域全覆盖。
(二)落实检查责任。精心组织,明确责任,制定具体月度检查计划清单,排出时间表。各环节每月安排或参与省、市局2次检查,全年不少于24次。合理安排检查人员和时间,确保每次每个检查组至少2人。检查实行组长负责制,每次检查前,组长应制定具体检查方案,明确检查方式、内容、人员分工。检查人员要服从组长安排,按计划、要求开展检查,并在相关表格签字负责。
(三)规范检查流程。检查原则上采取“四不两直”方式进行,检查结束时当场填写《食品安全监督检查结果交办单》(附件1),向被检查对象所在地市场监管所反馈检查情况,明确整改要求、时限。被检查单位所在市场监管所,应在要求时限内填写《食品安全监督检查结果办理情况报告单》(附件2),向区局书面报告。检查结束后检查材料及时汇总存档。
(四)聚焦问题整改。检查发现问题可以当场整改的,要求立即整改;发现存在重大问题的,移交属地市场监管所或区局综合行政执法大队立案查处。各科建立检查问题台账,重大问题实行挂牌督办、销号处理。建立统计制度,各科检查情况每月一调度,每季度一汇总,每半年向各监管所一通报。
(五)严明检查纪律。检查人员应具有执法资格,亮证检查。严格遵守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落实吃、住、行等廉政纪律要求。严格执行工作保密纪律,不得泄露检查组成员、行程、检查对象等工作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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