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图读懂|济宁市标准化资助奖励专项资金实施细则

解读人:市市场监管局标准化科               联系方式:0537-3321096

一、出台背景

近年来,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标准化工作,先后出台了一系列法律法规及有关文件,统筹推进标准化发展。2019年,市政府印发的《济宁市标准化综合改革建设方案》中提出“市财政对牵头制定并获批国际标准、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单位,分别给予一次性100万元、50万元、20万元奖励。”目前标准化奖励政策范围较窄,推动标准化工作作用有限,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服务和融入新发展格局,亟需制定相关政策,为我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技术支撑。10月12日,我局起草的《济宁市标准化管理办法》以济政发〔2021〕20号文印发实施。该办法第三十五条规定“ 市、县(市、区)人民政府应当将标准化工作经费纳入本级财政预算;出台标准化专项资助奖励政策,安排专项资金,用于标准化扶持、奖励等工作。”

二、出台目的

为推动我市标准化战略的全面实施,充分发挥标准化在自主创新、产业竞争和国际贸易中的重要技术支撑作用,鼓励各有关组织积极开展标准化工作,进一步规范奖励资金管理,提高使用效益。

三、文件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山东省标准化条例》《济宁市标准化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实施细则。

四、起草过程

2021年6月份,我局参照省内外各地的标准化资金奖励办法,起草了《济宁市标准化资助奖励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并对办法中涉及的标准化项目资金进行了测算。10月份,《济宁市标准化管理办法》印发后,根据各方面意见进行了全面修改完善,形成了《济宁市标准化资助奖励专项资金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11月份,书面征求了市财政局意见,进一步修改完善形成了《济宁市标准化资助奖励专项资金实施细则(会签稿)》。12月22日,与市财政局联合印发。

五、主要内容

《实施细则》共23条,明确了制定济宁市标准化资助奖励专项资金的目的、依据、适用范围,界定了市、县(市、区)财政部门和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的具体职责,规定了资金奖励范围和奖励标准。明确了资金受理流程和申请资助奖励的单位需提报的材料,规定了资助奖励的认定依据,对资助奖励的绩效评估、监督检查等后续管理做了具体规范。

其中奖励范围为:

(一)主导、主持或参与国际标准、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制修订;

(二)组织开展团体标准制定,有效实施并取得突出成效的社会团体;

(三)承担国际、全国、省级专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分技术委员会秘书处工作;

(四)完成创建国家级、山东省标准化试点示范项目;

(五)获得中国标准创新贡献奖;

(六)完成创建国家技术标准创新基地;

(七)获得标准化良好行为企业证书;

(八)其他在全市、全省、全国范围内起到示范引领作用的标准化成果或市政府确定的标准化项目。

市级资金奖励标准为:

主导、主持国际标准、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制定的,分别给予一次性资助奖励不高于50万元、30万元、20万元;主持国际标准、国家标准、行业标准修订的,按照不高于主持同类标准制定资助奖励标准的50%执行;参与国际标准、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制定、修订的,按照参与的程度确定资助奖励额度,分别为主持同类标准制定、修订资助奖励标准的10%-30%。

(二)承担国际标准化专业技术委员会(TC)、分技术委员会(SC)秘书处或工作组(WG)工作的,分别一次性资助奖励不高于50万元、30万元、15万元;承担全国专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TC)、分技术委员会(SC)秘书处或工作组(WG)工作的,分别一次性资助奖励不高于30万元、20万元、10万元。

(三)完成创建并通过验收的区域类国家级标准化试点示范项目的,一次性资助奖励不高于50万元;完成创建并通过验收的领域类国家级标准化试点示范项目的,一次性资助奖励不高于 10万元。

(四)获得中国标准创新贡献一、二、三等奖的项目分别一次性资助奖励不高于20万元、15万元、10万元。

(五)完成创建并通过验收的国家技术标准创新基地,一次性资助奖励不高于30万元。

(六)实施标准化综合评价。对山东省地方标准、济宁市地方标准、承担山东省专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TC)秘书处工作的、完成创建并通过验收的区域类省级标准化试点示范项目的、完成创建并通过验收的领域类省级、市级标准化试点示范项目的、获得3A、 4A、5A级标准化良好行为企业证书的等标准化项目,实施综合评价,对排名前5名的县市区,分别给予不高于80万元、60万元、40万元、30万元、20万元奖励资金,专项用于标准化资助工作。综合评价工作方案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制定。

济市监字〔2021〕131号关于印发《济宁市标准化资助奖励专项资金实施细则》的通知.pdf

济市监字〔2021〕131号关于印发《济宁市标准化资助奖励专项资金实施细则》的通知.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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