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终奖计税优惠政策将延续2023年底纳税人受益明显

  2023年底前,个税纳税人仍可根据自己的收入构成等在合并计税和单独计税之间选择更划算的计税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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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京报记者 姜慧梓 编辑 白爽 校对 赵琳

  今年的年终奖不必合并计税了。根据12月29日的国务院常务会议安排,年终奖单独计税或合并计税“二选一”优惠政策延续至2023年底。对大部分纳税人来说,可暂时避免因合并计税带来的税负升高。

  会议同时决定,将年收入不超过12万元且需补税或年度汇算补税额不超过400元的免予补税政策延至2023年底;将上市公司股权激励单独计税政策延至2022年底。会议指出,上述3项政策预计一年可减税1100亿元。这也是明年更大力度减税降费发出的首个“红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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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3年底前,

  年终奖仍可单独计税

  12月29日,国务院常务会议决定延续实施部分个人所得税优惠政策。其中之一,是将全年一次性奖金不并入当月工资薪金所得、实施按月单独计税的政策延至2023年底。会议指出,此举是为减轻个人所得税负担,缓解中低收入群体压力。

  新一轮个税改革从2019年起全面实施,主要是将个人取得的工资薪金、劳务报酬、稿酬、特许权使用费四项所得合并为“综合所得”,并按照合并后的综合所得额纳税,统一适用3%-45%的超额累进税率。

  需要注意的是,针对年终奖,政策作了单独规定。

  个税改革前,年终奖一直享受的是“单独计税”的优惠政策。按照改革的新要求,年终奖也必须并入综合所得,“合并计税”。为保证政策平稳顺畅地衔接,当时设置了三年过渡期。过渡期间,纳税人可以在年终奖单独计税和合并计税之间“二选一”。到2021年底,三年的过渡期就要结束,财政部、税务总局曾发文明确,自2022年1月1日起,个人取得全年一次性奖金,应并入当年综合所得缴纳个税。

  在过渡期即将结束之际,国务院明确延续实施年终奖个税“二选一”的优惠政策至2023年底。也就是说,在2023年底前,个税纳税人仍然可以根据自己的收入构成等在合并计税和单独计税之间选择更为划算的计税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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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年终奖单独计税更划算的纳税人受益明显

  受益最明显的群体是那些原本单独计税更加划算的纳税人,暂时避免了因合并计税而导致的税负升高。

  年终奖单独计税,是将个人取得的全年一次性奖金收入除以12个月,以得到的数额对照综合所得月度税率表,确定适用税率和速算扣除数,计算公式为:应纳税额=全年一次性奖金收入×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

  举例来说,小刘有年终奖5万元,适用10%一档税率;其他综合所得在减去五险一金、免征额、各项扣除后为10万元,适用10%一档税率。

  单独计税时,小刘的年终奖需纳税“5万元×10%-210(速算扣除数)=4790元”,综合所得应纳税“10万元×10%-2520=7480元”,两者相加,小刘应纳税12270元。

  如果年终奖实施合并计税,那么需要将年终奖并入综合所得纳税,采用的公式为:应纳税额=完成各项扣除后的综合所得应纳税所得额×适用税率(年度表)-速算扣除数。

  假定小刘的收入和年终奖不变,合并计税情况下,小刘的应纳税综合所得额为5万元+10万元=15万元,适用20%一档税率,小刘应纳税15万元×20%-16920=13080元,比单独计税时要多缴税810元。

  如今,“二选一”优惠政策期限延长,和小刘同样情况的纳税人仍然可以继续选择单独计税,直到2023年底。而对那些在过渡期内就已经选择了合并计税的纳税人,如果收入不变,那么未来其个税税负不会有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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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值班编辑 古丽

  

(责任编辑:董云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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