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义务教育及普通高中阶段线下学科类校外培训收费标准有关事项的通知》政策解读

根据省发展改革委、教育厅、市场监管局《关于加强义务教育阶段学科类校外培训收费监管的通知》(鲁发改成本〔2021923 号)规定,我省义务教育阶段线上和线下学科类校外培训收费属于非营利性机构收费,依法实行政府指导价管理,其中线下学科类校外培训的基准收费标准和浮动幅度,由设区市人民政府发展改革部门会同教育部门制定。此次,为有效减轻学生家庭教育支出负担,坚持学科类校外培训公益属性,统筹考虑我市经济发展水平、学生家庭承受能力等因素,在成本监审的基础上,拟定我市义务教育及普通高中阶段线下学科类校外培训收费标准。

义务教育及普通高中阶段线下学科类校外培训基准收费标准为:班型10人以下的35/课时.人次,1035人的26/课时.人次,35人以上的20/课时.人次。课时标准时长为45分钟,实际时长不一样的,按比例折算。培训机构可在上述标准的基础上,在上浮不超过10%、下浮不限的范围内确定具体收费标准。

义务教育及普通高中阶段线下学科类校外培训收费标准

 

班型

收费标准(/课时.人次

允许浮动幅度(%

备注

10人以下

35

上浮不得超过10%,下浮不限

每课时为45分钟,实际时长不一样的,按比例折算

1035

26

35人以上

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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