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政府督查工作,四川组建省政府督查专家库

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贯彻落实《政府督查工作条例》的实施意见

组建省政府督查专家库、建立政府督查专员队伍和部门专业督查队伍有机融合的政府督查队伍体系……日前,四川省政府办公厅下发关于贯彻落实《政府督查工作条例》(国务院令第733号,以下简称《条例》)的实施意见,结合我省实际,出台15条具体举措,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政府督查工作,增强督查工作的科学性、针对性、实效性。

今年2月1日,《政府督查工作条例》实施。随后,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贯彻实施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政府督查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省政府督查室印发《关于认真贯彻施行的通知》,要求各地各部门提高思想认识、强化学习宣传,抓好贯彻执行。为进一步推动《条例》和《通知》精神在我省落实落细,在广泛调研和借鉴福建、浙江等省份经验的基础上,省政府督查室牵头起草了我省贯彻落实《条例》的实施意见,经多方征求意见、多次专题研究、修改完善,形成《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贯彻落实《政府督查工作条例》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并经省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

《实施意见》从提高政治站位、规范督查程序、健全监督体系、创新督查方式、强化队伍建设等5方面,对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政府督查工作做了安排部署。强调要提高政治站位,把握《条例》和《通知》的精神实质;要规范督查程序,坚持统筹规范、严格督查立项、做好督查准备、强化结果运用等措施,依法依规开展督查。

提升政府督查工作能力和水平,完善督查机制,健全监督体系是重要内容,也是《实施意见》一大亮点。《实施意见》明确,要健全政府督查与部门督查协同推进机制、与各类监督贯通协调机制、各方参与督查监督机制,完善多措并举的督查落实机制。要坚持以党内监督为主导,加强与人大监督、民主监督、群众监督、舆论监督等协调配合,畅通与纪检监察、审计统计、执法检查等部门在信息交流、线索移交、追责问责和成果共享等方面的常态化贯通协调机制。要引导各方参与,采取组织推荐与定向邀请相结合的方式,组建省政府督查专家库,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省政府参事、民生观察员、专家学者、决策咨询委员会委员、新闻媒体记者等各方面选任专家,并不定期予以调整。

如何创新督查方式,提高督查实效?《实施意见》明确,通过综合开展暗访督查、线上线下协同督查、省市县三级联动督查等方式,改进督查方法,提升督查工作实效。要求突出暗访督查,综合运用暗访、检查、座谈、听证、统计、评估、咨询等方法,持续完善“四不两直”暗访工作法,大力推行“带着线索去、跟着问题走、盯着问题改”的线索核查法。

《实施意见》还明确,要加强组织领导,强化队伍建设。要求各级政府要扛起督查主体责任,政府领导亲自抓、带头访。要建立政府督查专员队伍和部门专业督查队伍有机融合的政府督查队伍体系。省政府办公厅统筹指导全省政府系统督查工作和队伍建设,省政府督查室承担省政府督查日常工作。各级政府要结合自身实际建立督查专员队伍,赋予政府督查权责。各级政府部门要配备与职能任务相适应的工作力量,建立专兼职督查队伍,确保督查工作有机构承担、有人员负责。(记者 刘佳

文章内容来自网络,如有侵权,联系删除、联系电话:023-85238885

参与评论

请回复有价值的信息,无意义的评论将很快被删除,账号将被禁止发言。

评论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