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华区社会企业可持续发展管理办法》政策解读

    《成都市成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成华区社会企业可持续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已于2021年12月27日印发,现解读如下。
     一、起草背景
    《成华区社会企业扶持办法(试行)》(成华府办函〔2018〕37号)(以下简称《扶持办法(试行)》)于2018年12月28日颁布实施,试行期2年,现已到期。通过2年实践和对比参考成都市其它区(市、县)已出台的《社会企业扶持办法(试行)》,以及国内部分地区社会企业培育管理发展措施,为进一步促进成华区社会企业培育发展,推动社会企业积极参与社区社会治理,结合我区实际,在原《扶持办法(试行)》基础上进行修改完善。
    二、起草依据
    为贯彻落实成都市“十四五”规划内容“深化以利民便民为导向的基本公共服务清单标准管理和动态调整制度改革,大力培育民生类国企和社会企业”,根据《成都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成都市社会企业培育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成办发〔2021〕90号),参考成都市其他区(市、县)政策意见,结合我区实际起草。
    三、主要内容
    “成华区社会企业可持续发展管理办法”主要分为培育发展、扶持方式、监督管理、申报受理四个方面,共三十八条。培育发展主要就培育发展企业类型、加强行业组织建设、提升社会企业发展质量、支持社会企业参与基层社区治理、倡导社会企业家精神、加强示范引领等方面做了明确;扶持方式主要就企业登记事项、能力建设、参与认定、打造综合服务平台、政府采购、办公用房租赁补贴、发展信贷、 经济贡献、招新引优、做大做强、创新争先、为社区提供生活性服务等方面给予扶持奖励;监督管理主要就开展社会企业市场监管、完善社会企业行业监管机制、强化区级相关部门监管职责等方面做了明确;申报受理就申请、初审、复审、兑现环节流程做了明确;最后的附则部分主要就取消扶持资格、摘牌企业、同类型扶持、政策解读权等方面做了明确,确保政策可操作性。
    四、协调情况
    区市场监管局牵头多次组织区级相关单位收集意见建议,同时征求社会公众意见,并通过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及合法性审查,拟制了《成华区社会企业可持续发展管理办法》,已报区政府第113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2021年12月27日《成华区社会企业可持续发展管理办法》印发。
    解读机关:成都市成华区市场监管局
    解读人:代炜
    联系电话:028-625223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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