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政办字〔2021〕25号关于印发济宁市优化营商环境促进跨境贸易便利化行动方案的通知

济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济宁市优化营商环境促进跨境贸易便利化行动方案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济宁高新区、太白湖新区、济宁经济技术开发区、曲阜文化建设示范区管委会(推进办公室),市政府各部门、单位:

《济宁市优化营商环境促进跨境贸易便利化行动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济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年5月26日        

(此件公开发布)

 

济宁市优化营商环境促进跨境贸易便利化行动方案

 

为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工作要求,持续提高我市跨境贸易便利化水平,营造更加稳定、公开、透明、可预期的营商环境,制定本方案。

一、持续深化通关业务改革

1. 提供多种报关方式。稳步推进“提前申报”“两步申报”“两段准入”等改革,推动进出口整体通关时间在2020年基础上压缩10%以上;加大对企业“提前申报”引导力度,实施“两步申报”生产型海关高级认证企业依申请免除税款担保。(责任单位:济宁海关)

2. 推广第三方采信制度。按照海关总署统一部署,逐步扩大第三方采信商品范围和内容,发挥第三方采信作用,提高实验室检测效率,进一步提高进出口商品通关速度。(责任单位:济宁海关)

3. 推进跨境电商监管模式改革。量身打造跨境电商B2B出口监管新通道,指导企业用好“直接出口”和“出口海外仓”等跨境电商监管新政策。(责任单位:济宁海关、市商务局)

4. 优化通关查验流程。推行灵活通关查验,对有特殊运输要求的出入境货物,采取预约查验、下厂查验、入库查验等方式,减少货物搬倒和企业等待时间。推广无陪同查验,鼓励企业选择“不陪同查验”或“委托监管场所经营人陪同查验”方式。对海关高级认证企业进出口的重点民生保障货物实施优先查验。(责任单位:济宁海关)

二、进一步简化单证要求

5. 提高原产地证书审签效率。通过虚拟审单平台和智能审签数据库,破除隶属海关辖区界限,构建“线上智能化自动审签+人工集中分类审签”模式,推广应用原产地证书自助打印和智能审核,实现原产地签证集约化、专业化、智能化。(责任单位:济宁海关)

6. 简化报关单随附单证。精简海关申报随附单证,进口申报环节免予提交合同、装箱单,出口申报环节免予提交合同等商业单证。上述单证,海关审核时如需要再提交。(责任单位:济宁海关)

三、不断优化口岸作业流程

7. 落实RCEP货物“6小时放行”。对运输方式为空运,由快件承运人承揽承运,具备RCEP(《区域全面经济伙伴关系协定》)缔约方或缔约方原产资格的货物,以及来自于RCEP缔约方的物品,在海关正常工作时间内,相关货物物品已抵达海关监管作业场所并且企业已向海关完整提交放行所需信息的情况下,海关实行6小时内放行的便利措施,但不包括海关需要对相关货物、物品进行查验处理或者其他处置的情形。(责任单位:济宁海关)

四、不断提升口岸信息化水平

8.实施智能查验。建设具备查验流程线上办理、智能确认预约顺序、流程动态跟踪、免单申请及电子化提箱、异常状态预警等功能的口岸智慧查验平台,实现查验环节公开透明、可查询,增强企业获得感。(责任单位:济宁海关)

9. 实现通关物流全程可视。持续宣传推广“单一窗口”通关物流平台,方便企业实时查询通关进程,增加企业通关透明度,为企业生产经营提供便利。(责任单位:市口岸办)

10. 进一步完善出口退税功能。加大“单一窗口”出口退税功能推广应用,提升无纸化水平,便利企业办理出口退税业务。2021年全市出口退税平均办理时间压缩到4个工作日以内。(责任单位:市税务局、市口岸办)

11. 推广“单一窗口”金融服务。创新“单一窗口”地方金融服务特色,推动济宁银行等地方金融机构参与拓展“单一窗口”服务功能。指导外汇业务银行利用“单一窗口”办理跨境贸易收支等相关业务,为涉外企业提供便利。(责任单位:国家外汇管理局济宁市中心支局、市商务局)

五、进一步规范口岸收费

12. 实行口岸收费公示自主更新。依托“单一窗口”口岸收费公示系统,引导全市货代、报关、报检等口岸服务企业主动上线,自主更新。加强收费公示清单管理,对现有清单全面梳理规范、自主动态调整,做到清单与实际相符、清单外无收费。(责任单位:市口岸办、市市场监管局)

13. 加强口岸收费监管。落实国家有关口岸降费要求,加强货代等口岸经营企业收费监管,规范收费行为。密切关注口岸收费舆情,畅通投诉渠道,严厉查处违反明码标价规定、不执行收费政策、另设项目收费等价格违法行为。(责任单位:市市场监管局)

六、持续提升口岸服务水平

14. 公开口岸服务承诺。细化公布曲阜海关监管作业场所、济宁(金乡)内陆港等口岸经营单位受理流程、作业时限标准,公开服务项目的“5+2”“7×24小时”和“预约制”等方面的服务承诺。(责任单位:市口岸办,曲阜市、金乡县政府)

15. 建立企业诉求快速回应机制。组织更多外贸企业注册省商务厅“稳外贸稳外资”服务平台,引导企业通过平台反映诉求。对通过平台反映的问题做到接诉即办,办理单位24小时内与企业对接,及时反馈办理结果。(责任单位:市商务局)

16. 落实口岸服务评价机制。依托“单一窗口”,落实进出口发货人等对码头、船公司、货代、报关、集装箱堆场、集卡等经营服务主体满意度的点评制度。(责任单位:市口岸办、市商务局、济宁海关)

七、大力加强服务平台建设

17. 推进海关监管场所建设。推动济宁高新区保税物流中心(B型)项目落地,组织完成兖州国际陆港海关监管场所验收,持续优化“中欧班列”服务。(责任单位:济宁海关、市商务局,兖州区政府、济宁高新区管委会)

18.做好特色平台建设。推进“济宁大蒜”技术性贸易措施研究评议基地自平台建设,创建全国专用车及零部件技术贸易措施评议基地,大力招引跨境电商企业(平台),积极申建省级跨境电商产业园、公共海外仓等。(责任单位:市商务局、济宁海关,各县市区政府、管委会)

 

【文字版】济政办字〔2021〕25号 关于印发济宁市优化营商环境促进跨境贸易便利化行动方案的通知.doc

【PDF版】济政办字〔2021〕25号 关于印发济宁市优化营商环境促进跨境贸易便利化行动方案的通知.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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