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广安市科技项目揭榜挂帅制工作实施办法(试行)》的解读

一、起草背景

2016年,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可以探索搞揭榜挂帅,把需要的关键核心技术项目张出榜来,英雄不论出处,谁有本事谁就揭榜。2020年5月,国务院政府工作报告中指出,实行重点项目攻关揭榜挂帅,谁能干就让谁干。《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的建议》提出,改进科技项目组织管理方式,实行揭榜挂帅。至此,全国全面启动科技项目揭榜挂帅改革。四川省2021年正式启动科技计划项目揭榜制试点,作为科技领域三项改革之一。

二、起草依据及过程

根据工作安排,广安市科学技术局专门成立了起草组,组织人才办、市经济信息化开展调查研究,以《四川省科学技术厅 四川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四川省科技计划项目揭榜制试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川科资〔2021〕47号)为主要依据,借鉴其他地方先进做法,结合广安市实际形成《广安市科技项目揭榜挂帅制工作实施办法(试行)(送审稿)(以下简称《办法》)。

三、主要内容

办法分为总则、条件要求、项目流程、监督管理、附则,共五。重点明确了项目类别、项目流程及资金补助方式。

一是项目类别包括技术攻关和成果转化两类项目技术攻关类项目主要由企业或其他相关组织提出技术需求或技术难题,经市科技局张榜后,由内高校、科研机构、科技型企业或其他独立法人组织进行揭榜攻关。成果转化类项目主要针对内高校、科研机构、科技型企业或其他独立法人组织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重大科技成果,通过市科技局发榜后,由有技术需求和应用需求的企业或由其牵头的联合体进行揭榜转化。

二是项目流程。主要包括榜单征集遴选发榜揭榜评审对接公示、立项实施、验收和绩效评价等环节。

三是资金补助方式。项目资金以企业自筹和吸引社会资本投入为主,市财政给予适当补助为辅财政资金采取后补助方式通过验收的项目,市级财政不超过项目协议研发资金总额的实际发生额,给予20%以内的经费补助单个项目财政补助最高不超过100万元。未通过验收的项目,不予补助。技术攻关类项目,财政补助对象为发榜方成果转化类项目财政补助对象为揭榜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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