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中市水利局关于印发《“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
现对《巴中市水利局“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实施办法(试行)》解读如下:
一、制定背景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关于建设法治政府的安排部署,根据省、市“双随机、一公开”执法监管的有关要求,进一步转变监管理念、创新监管方式、规范 监管行为、提高监管效能,进一步规范水行政执法行为,全面推进“双随机一公开”工作,结合水利工作实际,制定本办法。
二、合法性审查
本办法通过了合法性审查和法律顾问审查。
三、主要内容
本办法共二十条。分别明确了“双随机、一公开”的定义,监管责任主体、监管对象、实施程序、清单事项的制定、市场主体名录库建立、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的建立、抽查计划的拟定、随机抽查的要求、抽查的方式方法、抽查问题处理、公式公开、诚信管理、保密要求、责任追究等事项。
四、其他事项
(一)本办法试行期两年。
(二)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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