枣庄市农业农村局关于第九项重点任务公开承诺事项第四季度执行落实情况

枣庄市农业农村局关于第九项重点任务公开承诺事项

季度执行落实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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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承诺事项

季度工作进展情况

取得成效与后续措施

落实情况

9

充分发挥村党支部的政治组织优势和示范带动作用,力争年内45%以上的行政村实现党组织领办合作社,75%以上的行政村集体经济收入超过10万元。

1.围绕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与市委组织部联合成立督查组,到各区(市)督查“三资”清理工作落实情况,全面了解镇街“三资”摸底情况、下步清理措施以及在工作推进过程中存在的问题。

2.下发《关于深入推进农村集体“三资”清理工作的通知》,进一步做好农村集体“三资”核查摸底扫尾和下一步清理规范工作,实现对农村集体资产资源有效监管,提高农村集体“三资”利用效率,深入推进农村集体“三资”清理工作。

3.做好日常工作。做好党组织领办合作社系统日常管理维护,完成新增党组织领办合作社审核、上报,确保入库率。

4.积极推动农村产权流转交易工作,薛城区陶庄镇将村集体闲置的2部50铲车和1台180吨电子衡拍卖,共计增加该村集体收入14.36万元;山亭区店子镇以5.01万元的价格拍卖镇1处闲置近30年的老村委大院。通过全市农村产权交易平台拍卖这一途径,盘活了农村闲置资产,有效增加了农村集体和农民收入。

5.为进一步推动三年强村计划落实落地,在全市范围开展村级集体经济发展专项督查,成立 7 个督查组,对全市 60 个涉农镇街进行督查,全面掌握全市村级集体经济发展情况。

6.下发《关于做好第四季度村级集体经济收入在线管理台账填报工作的通知》,督促区(市)开展第四季度村级集体经济收入台账填报工作,按时完成填报。

全市超过50%的行政村实现党组织领办合作社,超过80%的行政村集体经济收入超过10万元。

已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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