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区人民政府,市开发区、高新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市属各企业,各大中专院校:
《菏泽市应急物资储备体系建设规划(2021—2030年)》已经2021年12月4日市政府第109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菏泽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年12月4日
(此件公开发布)
抄送:市委各部门,市人大办公室,市政协办公室,市监委,市法院,市检察院,菏泽军分区,各民主党派市委。
菏泽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年12 月23日印发
菏政办字[2021]73号 菏泽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菏泽市应急物资储备体系建设规划(2021—2030年)的通知.doc
菏政办字[2021]73号 菏泽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菏泽市应急物资储备体系建设规划(2021—2030年)的通知.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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