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州新闻网讯
12月26日,记者从德州市发改委获悉,为理顺非居民用管道天然气销售价格,根据《德州市管道天然气价格上下游联动办法》文件规定,结合我市实际,经研究决定,调整德城区、德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德州运河经济开发区非居民用管道天然气销售价格。
“三区”非居民用管道天然气最高销售价格为4.13元/立方米,下浮不限,燃气经营企业可与用户在不超出最高销售价格范围内协商确定,以上价格自2021年11月1日起执行。 (德州晚报全媒体记者 王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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