钢城区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大队职责

 区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大队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文化市场执法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落实省委、省政府及市委、市政府工作要求和区委、区政府工作安排,主要职责是:

(一)以区文化和旅游局的名义统一行使文化、文物、新闻出版、广播电视、电影、旅游市场的行政处罚,以及与行政处罚相关的行政检查、行政强制等职能。

(二) 承担“扫黄打非”有关工作任务。

(三) 承担文旅市场投诉举报的有关工作。

(四) 承担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职责。

(五) 承担职责范围内文化旅游综合市场的安全辅助工作。

(六) 完成区文化和旅游局交办的其他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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