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成都国际铁路港经济技术开发区促进外向型产业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的通知》的文件解读


成都市青白江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布了《关于印发成都国际铁路港经济技术开发区促进外向型产业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为方便理解,现对《通知》主要内容解读如下:

一、出台背景

为促进成都国际铁路港经济技术开发区外向型产业高质量发展,加快构建外向型经济体系,形成泛欧泛亚供应链创新产业生态圈,按照区委、区政府主要领导指示,港管委深入研究铁路港经开区外向型产业发展举措,结合实际情况,特制定本通知

二、制定依据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对外贸易法》

(二)《关于新时代推进西部大开发形成新格局的指导意见

(三)《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稳外贸稳外资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20〕28号)

(四)《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发展外贸新业态新模式的意见》(国办发〔2021〕24号)

(五)《关于推进高水平对外开放加快建设内陆开放战略高地的意见》(川委发〔2021〕3号)

三、主要内容

通知》适用对象为住所(经营场所)、税务征管关系及统计关系在青白江区范围内,具有独立法人资格(除第(七)涉及的配套服务类机构在青白江区社保缴纳人数不低于3人,且承诺10年内不迁离青白江区、不改变在本区的纳税义务、不减少注册资本的企业或机构主要从支持综合保税区特色产业集群发展、支持国际贸易产业园先进生产性服务业发展、支持培育产业生态、支持扩大国际贸易规模四方面给予相关扶持。

(一)支持综合保税区特色产业成链集群发展。主要从支持综合保税区智能制造、整车及零部件、进口冷链、跨境电商等特色产业发展、支持综合保税区企业做大贸易规模、降低综合保税区企业运营成本六个方面给予扶持。一是智能制造产业重点在固投补贴、地方经济贡献奖励、供地保障三方面给予扶持;二是整车及零部件产业主要从固投补贴、地方经济贡献奖励、平行进口汽车、二手车出口、融资贴息、进口汽车展会及销售等方面给予扶持;三是进口冷链产业主要从冷链加工贸易奖励、冷库改造两方面给予扶持;四是跨境电商产业主要给予跨境电商进出口货值奖励;五是综合保税区企业贸易奖励主要按照贸易型企业和加工型企业分别给予不同的贸易补贴标准。六是降低综合保税区企业运营成本主要从综合保税区仓库租金、加工型企业厂房装修两大方面给予扶持。

(二)支持国际贸易产业园临港先进生产性服务业培育集聚。主要从办公用房租赁、地方经济贡献奖励、创新创业发展等三个方面给予扶持。一是支持办公用房租赁,主要从租金、装修两大方面重点给予符合铁路港主导产业的企业、配套服务类机构、高能级企业三类企业扶持。符合铁路港主导产业的企业和配套服务类机构给予100平方米以内租金全额补贴,超出部分按25元/平方米/月执行;高能级企业给予500平方米以内租金全额补贴,超出部分按15元/平方米/月执行高能级企业租赁清水物业进行装修的,按照1000元/平方米的标准,给予不超过50万元的装修扶持。二是地方经济贡献奖励,主要针对入驻国际贸易产业园的两类企业(重资产项目除外):新落户我区且地方经济贡献超过30万元的企业;已落户我区且新增年度地方经济贡献超过30万元的企业。地方经济贡献奖励按30-200万元部分、200-500万元部分、500万元以上部分,分别给予50%、60%、80%的奖励。三是支持创新创业发展,主要明确创新创业载体企业孵化数量和质量的奖励标准以及创新创业载体能级提升的奖励标准。

(三)支持培育产业生态。主要从支持外商投资、支持委托招商、降低场站操作成本、支持智能化升级以及支持商协会组织发展等五方面给予扶持。

(四)支持扩大国际贸易规模。重点给予我区开展外贸进出口业务且货物贸易外汇管理分类等级为A类的企业相应的贸易额奖励。

(五)附则。一是明确政策有效期至2023年12月31日止政策兑现工作由促进外向型产业高质量发展工作领导小组分类明确兑付部门。二是明确租金补贴按照先缴后补的方式执行,原则上每半年兑付一次,涉及含有年度经济指标的条款,租金兑现按年度兑付。三是明确政策条款的各类认定标准和名词解释。

四、生效日期

《通知》自2022124日执行。

五、其他需说明的内容

解读机关:成都国际铁路港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解读人:李汶洋,联系电话:028-8933966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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