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制定背景
2019年以来,新都区连续三年在春节期间,受到烟花爆竹集中燃放传输影响均出现重度污染天。为改善新都区在春节期间大气污染的严峻形势,区公安分局牵头起草制定了《成都市新都区人民政府关于加强烟花爆竹燃放安全管理规定的通告》(以下简称《通告》)。
二、制定依据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
(二)《治安管理处罚法》
(三)《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
(四)《成都市烟花爆竹燃放管理规定》
三、制定过程
2021年5月11日,区政府召开专题会议进行研讨,形成了《通告》初稿,并于5月21日在新都门户网进行公示,广泛征求意见。6月7日至7月29日,9个镇街均征求了辖区常住居民、企事业单位代表意见,共发放调查表19030份,收回有效调查表16374份,86%的被调查者同意划定禁燃区。8月4日至8月31日,9个镇街分别组织辖区的商家、村民代表、人大代表共计249人开展了听证,经政策宣讲,参会代表虽有人保留意见,但还是支持禁燃工作。9个镇街均聘请第三方公司开展了拟划区域社会风险稳定评估,确定风险等级为低风险,可实施,并向区委政法委备案。期间,分管区领导多次召集专题会议进行研究,区公安分局根据区领导研究意见对《通告》进行了修改,并向全区25个相关单位征求意见。11月5日,经区司法局合法性审查,符合法律规定。
四、主要内容
《通告》共十条,主要内容:1.优化调整桂湖街道、大丰街道、三河街道、新都街道为全域禁燃,石板滩街道、军屯镇原有划定禁燃区域不变。2.燃放烟花爆竹过程中不得存在的行为,禁燃区内重大庆典活动需燃放烟花爆竹的注意事项,生产、销售、运输、储存、燃放烟花爆竹的注意事项,举报及查处违反规定燃放烟花爆竹行为的规定,公告施行起始时间等。
五、通告施行时间
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六、解读机构、解读人
解读机构:成都市公安局新都区分局
解 读 人: 黄常东
联系方式:028-83964803
解读:http://gk.chengdu.gov.cn/govInfoPub/detail.action?id=134829&tn=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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