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转发经济和信息化厅《关于推荐制造业“贡嘎培优”企业的通知》的通知

四川天府新区发经局、成都东部新区战略研究局、成都高新区经济运行局,各区(市)县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

现将经信厅《关于推荐制造业“贡嘎培优”企业的通知》(川经信企业函〔2021〕953号,以下简称《通知》)转发你们,并就推荐相关事宜要求如下。

一、请各区(市)县高度重视,在前期工作的基础上,按照《通知》要求再次摸底辖区内符合条件的企业,积极组织符合条件的企业申报。企业申报以本次推荐为准,企业所填数据以此次填报为准,且数据需与在统计局系统填报数据一致。

二、请各区(市)县将推荐文件(见《通知》附件1)、三张表格(企业基本信息表、翻倍支撑点表、参阅简表,电子版另发)、企业承诺书(见附件2)及其他支撑佐证材料(所有材料报送盖章pdf版,三张表格需另提供excel版)于2021年12月24日17:00前发送至我局。

特此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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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关于推荐制造业“贡嘎培优”企业的通知》(川经信企业函〔2021〕953号)

2.承诺书

 

 

成都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2021年12月23日

 

(联系人:潘强;电话:61885840;邮箱:37918389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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