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出台目的
为完善重大疫情防控体制机制,健全我市公共卫生体系,根据《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健全完善公共卫生体系的意见》(鲁政发〔2020〕7号)、《青岛市人民政府关于健全完善公共卫生体系的实施意见》(青政字〔2021〕4号)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文件。
二、决策依据
该文件依据《青岛市人民政府关于健全完善公共卫生体系的实施意见》(青政字〔2021〕4号)要求制定。
三、起草过程
胶州市卫生健康局代市政府起草了《胶州市健全完善公共卫生体系实施意见》工作稿第一稿,于2021年6-9月份分别征求了市发展和改革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财政局、市应急管理局等35个相关单位及各镇政府、街道办事处意见,各单位提出修改意见修改完成后,经市卫生健康局局长办公会讨论通过,后提交市政府走发文程序,于2021年底印发。
四、政策背景
2020年2月14日,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上,对完善重大疫情防控体制机制,健全国家公共卫生应急管理体系提出了要求,指出“要加快补齐治理体系的短板和弱项,为保障人民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筑牢制度防线”。2021年3月6日下午,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政协十三届四次会议的医药卫生界、教育界委员联组会时强调预防是最经济最有效的健康策略,要立足更精准更有效地防,推动预防关口前移,改革完善疾病预防控制体系。《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提出了“构建强大公共卫生体系”“改革疾病预防控制体系”等重大任务。2020年以来,青岛市委、市政府印发一系列公共卫生体系建设、疾控中心标准化建设、疾控中心试点改革方案等文件。胶州市高度重视公共卫生体系建设工作,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公共卫生体系建设重要指示批示和重要讲话精神,全面落实上级公共卫生体系建设相关工作部署,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坚持把人民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放在第一位,提出把保障公共卫生安全作为提升城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的重要内容,加强公共卫生体系建设,完善重大疫情防控举措,切实提高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应急处置能力和水平。
五、文件主要内容
《胶州市健全完善公共卫生体系实施意见》共分三部分:总体目标、重点任务、保障措施。
总体目标部分明确到2022年,构建职能明确、分工合作、运转顺畅、衔接有序、保障有力、体系健全、功能完善的公共卫生体系,全市应对突发重大公共卫生事件的能力和水平显著提高。
重点任务部分包括9项重点工作,分别是:推动落实公共卫生法治体系、改革完善公共卫生监测预警体系、改革完善公共卫生事件决策指挥体系、改革完善公共卫生联防联控群防群治工作机制、改革完善公共卫生预防控制体系、改革完善公共卫生医疗救治体系、改革完善公共卫生人才保障机制、改革完善公共卫生应急物资保障体系、改革完善公共卫生教育培训体系。各重点任务分别明确了需要完成的主要工作及责任单位。
保障措施部分从加强组织领导、落实经费保障、深化宣传引导三个方面就推进公共卫生服务体系建设提出了具体行动要求,明确了建机制、强项目等推进措施。
六、重要举措
一是突出系统治理、机制创新。梳理总结疫情防控工作经验,做好制度、机制、能力储备,全面提升防控和救治能力。比如,完善联防联控、群防群治公共卫生工作体系,提出健市、街道(镇)、社区(村)三级公共卫生治理体系,推动社区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设立公共卫生委员会。
二是突出预防为主、平战结合。做好监测预警、疾病预防控制、医疗救治、应急管理、科研创新等体系建设,为将来可能发生的重大疫情应对做好准备。比如,健全完善公共卫生监测预警体系,提出建立医疗机构公共卫生职责清单和评价制度,强化传染病、慢病及其危险因素、健康危害因素监测,健全完善疾病预防控制体系,提出加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建设,实施基层医疗卫生服务能力提升行动,加强校医院、卫生室建设和学校医务人员配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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