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县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单位):
为深入践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全面贯彻落实《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实施“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的意见》(鲁政字〔2020〕269号)、《济南市人民政府关于实施“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的意见》(济政字〔2021〕45号),加快推进我市“生态保护红线、环境质量底线、资源利用上线、生态环境准入清单”落地实施,现将《济南市各区县生态环境准入清单》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落实有关管控要求。
济南市共划定生态环境管控单元120个,分为优先保护单元、重点管控单元和一般管控单元3类。严格按照生态环境法律法规,国家和省市环境管理政策,以维护修复生态功能、改善生态环境质量和解决突出环境问题为导向,建立生态环境分区管控体系。
附件:济南市各区县生态环境准入清单
济南市生态环境委员会办公室
(济南市生态环境局代章)
2021年12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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