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行22日公告联通、顺丰恒通、中移电子商务等40家企业支付牌照成功续展,并中止审查6家支付机构。此外,5家支付机构因未提交续展申请,后续将有序退出支付市场。南都记者梳理发现,中止审查6家支付机构中,包括近期破产申请被拒的*ST腾邦(300178.SZ)子公司腾付通及支付领域领头品牌银联旗下深圳银联。对此,深圳银联方面表示,因公司控股方银联商务股份有限公司正在推进机构整合事宜,依据相关规定,公司《支付业务许可证》处于中止续展审查阶段。同时,中止审查期间,公司各项业务正常开展。
40张非银支付牌照续展有效期至2026年底
12月22日,央行公告2021年第三批非银行支付机构《支付业务许可证》续展公示信息。2021年12月21日,51家支付机构所持《支付业务许可证》到期。此前,46家支付机构向人民银行提出续展申请。人民银行依法合规审查了有关申请,决定续展40家支付机构,中止审查6家支付机构。5家支付机构未提交续展申请,后续将有序退出支付市场。
人行表示,一直以来,人民银行坚持强化监管与规范发展并重,持续优化支付市场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下一步,人民银行将继续坚持“两个毫不动摇”,切实践行“支付为民”,推动支付市场健康发展。
40家得到展业支付机构包括三家通信运营商旗下品牌天翼电子商务、联通支付、中移电子商务;PayPal旗下国付宝、顺丰旗下顺丰恒通,及中金支付等。
同时,因存在《中国人民银行行政许可实施办法》第二十四条规定的情形,人行决定中止对宁波银联商务有限公司、深圳市腾付通电子支付科技有限公司(下称“腾付通”)、易智付科技(北京)有限公司、上海银生宝电子支付服务有限公司、深圳市银联金融网络有限公司(下称“深圳银联”)、上海商联信电子支付服务有限公司《支付业务许可证》续展申请的审查。人行表示,待相关中止情形消失后,将恢复审查。
另外,包括锦江国际子公司在内的5家企业将有序退出支付服务市场。公告信息显示,河北一卡通电子支付服务有限公司、厦门易通卡运营有限责任公司、上海便利通电子商务有限公司、锦江国际商务有限公司、上海申城通商务有限公司5家企业,因未提交《支付业务许可证》有效期续展申请,后续将有序退出支付服务市场。
南都记者注意到,人民银行通过《支付业务许可证》续展,综合评判非银行支付机构许可存续期间的整体经营稳健性和合规性,以及支付业务的运营能力、风险防控能力、客户权益保障能力、发展可持续性等情况,充分考虑行业发展现状和监管政策导向,建立健全市场退出机制。
深圳2家支付机构审查中止
在此次被中止审查的6家支付企业中包括重整申请被深圳中院拒绝的*ST腾邦(300178.SZ)子公司腾付通,及支付领域领军品牌银联旗下深圳银联,后者控股股东为银联商务股份有限公司,持股95%。
对于人行中止审查决定,深圳银联官网发布公告称,因公司控股方银联商务股份有限公司正在推进机构整合事宜,依据《中国人民银行行政许可实施办法》,公司《支付业务许可证》处于中止续展审查阶段。中止审查期间,公司各项业务正常开展。
南都记者梳理发现,在今年5月公示的第一批《支付业务许可证》续展名单中,3家银联商务子公司向人行提交了中止续展审查申请,原因为与控股股东开展整合工作:广州银联网络支付有限公司、北京数字王府井科技有限公司和北京银联商务有限公司则因拟与其控股股东银联商务开展整合工作,向央行提交了中止续展审查申请,但在中止审查期间继续开展业务。
在业内人士看来,上述现象或受支付行业新规影响。今年初,央行发布《非银行支付机构条例(征求意见稿)》,其中规定,同一法人不得持有两个及以上非银行支付机构10%以上股权,同一实际控制人不得控制两个及以上非银行支付机构。而除深圳银联外,银联商务还分别持有广州银联、北京数字王府井、北京银联商务100%、60%和75.5%的股权。
《中国人民银行行政许可实施办法》第二十四条规定,申请人主动要求中止审查,且有正当理由的,中国人民银行及其分支机构在审查过程中,可以作出中止审查的决定。除此之外,中止审查决定还包括申请人因涉嫌违法违规被监管调查,或者被司法机关侦查,尚未结案;被监管依法采取限制业务活动、责令停业整顿等监管措施,尚未解除;被监管接管,接管期限尚未届满等。
零壹研究院院长于百程分析表示,在第三批支付牌照续展公示中,腾付通被中止审查,其依据是《中国人民银行行政许可实施办法》第二十四条规定的情形,此规定有五条,如果情形消失后,依然可以恢复审查。根据母公司腾邦国际的年报,腾付通在2020年产生了约4亿元收入,而且其业务前景也被腾邦国际寄予厚望,不太可能主动要求中止续牌审查,更可能的情形是腾付通本身的业务合规性以及巨量关联诉讼相关。有统计显示,在2020年和2021年,腾付通因为业务违规被央行多次处罚,另外腾邦国际过亿元的合同纠纷诉讼关联了腾付通,对其持续经营产生影响。
截至发稿,对于监管中止审查一事,腾付通暂未公开进行回应说明。而其母公司方面,近期则境况艰难。今年5月,因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对*ST腾邦2020年度财务报告出具了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公司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特别处理。此外,财务数据显示,今年前三季度,*ST腾邦净利润亏损3.48亿元,报告期末净资产为-2285.83万元,资不抵债。
12月15日,*ST腾邦的重整申请更是被法院驳回。深圳中院认为,中国证监会对股票交易负责监督管理,*ST腾邦申请破产重整,应当取得中国证监会出具的无异议函。截至目前,*ST腾邦未能取得中国证监会出具的无异议函,且已超过预重整期间,故不予受理*ST腾邦提出的破产重整申请。
而证监会方面,因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证监会对*ST腾邦立案的决定距今不到一个月。
实际上,控股股东所面临困境对腾付通之影响不容忽视。前述《征求意见稿》规定,非银行支付机构的主要股东、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为企业的,应当具有充足的资本实力、较好发展前景的主营业务、稳定的盈利来源以及可持续发展能力。
同时,该《条例》设置1年过渡期,逾期仍不符合规定条件的,由人行根据审慎监管原则暂停其业务;拒不停止业务或者有其他情节严重情形的,由中国人民银行吊销其支付业务许可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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