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工程科科长艾某,任职期间纵容妻子向管理服务对象销售水泥,经营与其职务相关联的工程原材料业务,艾某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违纪资金予以收缴。”日前,湖北省丹江口市纪委监委针对领导干部家属违规经商办企业典型案例,在案发单位开展警示教育,现场宣读处分决定,并同步开展纪律宣讲。
随着换届选举工作的推进,一批新提拔领导干部陆续赴任。丹江口市纪委监委对86名住建、自然资源、卫生健康等权力集中、资金密集、资源富集单位新提拔领导干部配偶有针对性地开展学习典型案例警示教育活动,引导党员领导干部和家属共守廉洁家门、共建廉洁家风。同时,运用大数据技术,精准发现领导干部配偶、子女及其配偶违规经商办企业问题线索,防止带“商”提拔。目前已比对“关键少数”500余人,其中6人向组织主动报告有关情况。
十九届中央纪委五次全会将“督促落实规范领导干部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经商办企业行为规定”纳入年度重要工作,各地纪检监察机关通过常态化监督检查、推动建章立制,筑牢拒腐防变的家庭防线。
浙江省义乌市民营经济发达,党员、干部家庭成员经商办企业现象较为常见,存在廉政风险。近年来,义乌市纪委监委查处恒风集团有限公司原党委书记、董事长吴仕宝,义乌市公路管理局原局长鲍江富等多起单位一把手“一家两制”式腐败案件。
对此,义乌市加强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监督,持续整治规范领导干部亲属经商办企业行为。市纪委监委联合组织部门,对党员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申报情况开展抽查核实,严肃处理瞒报漏报等行为;对存在政商关系亲而不清等苗头性问题的领导干部及时开展谈话提醒,要求限期整改;对已发生违纪违法行为的予以严肃处置。“在换届岗位调整中,特别考虑这个因素,避免党员领导干部的配偶、子女在其管辖的区域或者业务范围内经商,切实防止利益冲突。”义乌市纪委监委相关负责人介绍。
海南省海口市纪委监委抓实申报、抽查、整改等关键环节,对领导干部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经商办企业行为进行清理。同时,严肃查处违纪违法案件,结合信访举报、监督执纪等渠道,对涉及领导干部及其亲属违规创办企业、违规操控企业、搞利益输送、通过“影子公司”“影子股东”谋取私利等问题线索加强分析研判,优先处置,不断释放执纪从严的强烈信号。
针对“违规经商办企业和配偶、子女及其配偶违规从事经营活动”这一比较突出的问题,纪检监察机关积极配合做好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工作,强化监督检查,推动精准整治。
为切实防范利益输送、利益交换,驻最高人民检察院纪检监察组督促落实规范领导干部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经商办企业行为规定,推动最高检先后出台《最高人民检察院领导干部和检察官任职回避规定》《最高人民检察院领导干部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经商办企业禁业范围》《检察人员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禁业清单》,促进以上率下、严格执行。
山东省荣成市纪委监委围绕规范政法干警配偶及亲属经商办企业行为,及时督导政法机关组织开展自查自纠;制定下发《规范政法干警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经商办企业、参股借贷行为等的工作规程》等文件规定,进一步明确违规经商办企业、参股借贷及从事营利活动的基本情形,规范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经商办企业核查备案流程,严格制度约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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