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达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达州市城镇燃气安全运行专项整治方案的通知》
一、起草背景
按照《国务院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印发〈全国城镇燃气安全排查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安委〔2021〕9号)文件精神,结合《达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进一步加强燃气安全管理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达市府办发〔2021〕52号)要求,市委、市政府领导高度重视我市燃气安全运行工作,决定以整治城镇燃气安全隐患和解决突出问题为切入点,开展为期1年的全市城镇燃气安全运行专项整治,规范城镇燃气经营秩序,严厉打击影响燃气安全运行的各类违法违规行为,有效防范和遏制重特大燃气事故的发生。
二、制定依据
依据《城镇燃气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583号)、《四川省燃气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国务院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印发〈全国城镇燃气安全排查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安委〔2021〕9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等部门关于加强瓶装液化石油气安全管理的指导意见》(建城〔2021〕23号)、《达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进一步加强燃气安全管理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达市府办发〔2021〕52号)等文件要求,印发了该《整治方案》。
三、主要内容
《整治方案》由总体要求、整治目标、整治重点、整治措施步骤、工作要求等五部分组成。
第一、二部分主要明确了“总体要求”和“工作目标”,提出牢固树立“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的理念,坚持“三管三必须”原则,以整治城镇燃气安全隐患和解决突出问题为切入点,整治规范城镇燃气经营秩序,严厉打击影响燃气安全运行的各类违法违规行为,有效防范和遏制重特大燃气事故的发生,确保全市城镇燃气行业安全生产形势持续平稳。
第三部分明确了3个整治重点对象(属地政府、行业监管部门、燃气企业和用户端)。属地政府整治内容包括安排部署、监管执法、宣传引导等方面;行业部门整治是从各自行业领域监管责任方面出发;燃气企业和用户端整治,主要涉及从业资质、安全主体责任履行、燃气安全投入、入户入店安检、管网(气瓶)隐患排查治理等方面。
第四部分确定了3个工作时间节点。一是动员部署阶段(2021年12月10日至12月31日)。二是排查整治阶段(2022年1月1日—2022年10月31日)。三是总结验收阶段(2022年11月1日至12月31日)。
第五部分工作要求。一方面,行业监管部门要各司其职、密切配合,加强城镇燃气安全运行监管,加大隐患排查和整治力度,坚决查处非法违法行为;各地要切实履行城镇燃气安全生产属地监管责任,主动担当作为,打一场燃气安全整治系统攻坚战,确保全市城镇燃气设施安全运行,严防城镇燃气事故的发生。另一方面,要加强工作的协调配合,加大执法力度,依法严肃追究事故企业法定代表人、实际控制人、主要负责人、有关管理人员的责任。同时,狠抓宣传教育,广泛发动群众参与燃气安全隐患排查整治,让广大人民群众了解燃气安全常识,增强自我防范意识,提升应急处置能力,保障居民用气安全。
解读机构:市城管执法局
解读人:江声亮
联系电话:0818-21504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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